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王烈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现对
公司聘任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的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本次被聘任的总经理王烈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并未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聘任事项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
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王烈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薛 健 李启明
魏青松
2016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