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5)第 BJV3062D005 号
(共一册,第一册)
二○一六年六月一日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2
摘 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书 ................................................ 7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7
二、 评估目的 ............................................................................................................... 9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9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5
五、 评估基准日 ......................................................................................................... 15
六、 评估原则 ............................................................................................................. 15
七、 评估依据 ............................................................................................................. 15
八、 评估方法 ............................................................................................................. 19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7
十、 评估假设 ............................................................................................................. 29
十一、 评估结论 ............................................................................................................. 29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 29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3
十四、 评估报告日 ......................................................................................................... 33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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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搜集到的资料,评
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企业申报并经其
盖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
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
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
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
告的要求。
5.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
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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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5)第 BJV3062D005 号
摘 要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分资产及负债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
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使用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
估,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账面价值为 173,603.18 万元,评估价
值为 181,090.08 万元,增值额为 7,486.90 万元,增值率为 4.31 %;部分
负债账面价值为 73,267.32 元,评估价值为 72,410.18 万元,增值额为
-857.14 万元,增值率为-1.17%;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00,335.86 万元,评
估价值为 108,679.90 万元,增值额为 8,344.04 万元,增值率为 8.32 %。
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7,918.20 27,914.64 -3.56 -0.01
2 非流动资产 145,684.97 153,175.44 7,490.47 5.14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5,702.80 4,126.36 -1,576.44 -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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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7 投资性房地产 374.12 938.20 564.08 150.78
8 固定资产 132,584.06 138,779.06 6,195.00 4.67
9 在建工程 804.87 816.67 11.80 1.47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3,711.04 6,007.06 2,296.02 61.87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4.07 644.07 0.00 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64.02 1,864.02 0.00 0.00
20 资产合计 173,603.18 181,090.08 7,486.90 4.31
21 流动负债 60,057.46 60,057.46 0.00 0.00
22 非流动负债 13,209.85 12,352.71 -857.14 -6.49
23 负债合计 73,267.32 72,410.18 -857.14 -1.17
24 净资产 100,335.86 108,679.90 8,344.04 8.32
1、根据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热电项目所占用
部分土地(评估明细表待估宗地 1),是该公司 2005 年 10 月同原陕西化建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土地使用权变更协议”及“补充协议”取得。
因协议签订距今已历数年,相关方面一直未就办理土地过户事宜达成一致,
到目前为止该宗土地尚未过户,土地的四至、面积、使用年限等也未确定,
本次评估按审计后账面价值列示。
2、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土地证编号为兴国用(2002)字
第 251 号的土地,无申报账面价值。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此书面
说明未发现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取得存在账外负债。本次根据《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及其载明信息进行评估。
3、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土地证编号为兴国用(2006)字
第 195 号的土地上,还建有编织袋厂,编织袋厂的房屋建筑物在评估基准
日已转给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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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评估范围的主要房屋建筑物所占土地系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从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用。
5、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10 万吨硝酸、2×27 万吨硝酸、
27 万吨硝酸、25 万吨硝铵、热电、双钠、一期迁改等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建
(构)筑物等,已取得了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等前期报建证照,58 项房屋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58 项房屋尚未办理房屋
所有权证。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书面说明该股份公司进入评估范围
的所有房屋建筑物所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前期规费已全部缴纳,不存
在欠缴问题。本次评估对该股份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均计算了基础设施配套
费等前期规费。
6、截止评估基准日,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11 项实用新型
专利,由于相关成本已经费用化,未在该公司资产账面反映。这些实用新
型具体包括: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1 2013205380224 一种多孔硝酸铵生产工艺蒸气回收利用系统
2 201320530488X 一种羰基化合物制备纳米氧化铁的设备
3 201420318986.2 一种多孔硝酸铵装置节省气氨压缩功的空气冷却器
4 201420322735.1 一种五羰基铁的气化装置
5 201420328475.9 一种氨合成及溴化锂制冷系统
6 201420331748.5 一种常压中和工艺硝酸铵装置氨氮废水的预处理系统
7 2012201073203 高压反应釜
8 201520575332.2 一种硝酸装置“四合一”机组的密封气系统
9 201520575839.8 一种节能型脱碳系统
10 201520574717.7 一种纳米铁粉的制备及钝化设备
11 201520575562.9 一种酸性水的回收利用装置
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的产生和使用,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的说明认为,该公司所依赖的主要生产装备是整体成套设计、建设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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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上述实用新型专利,主要用于部分特定的生产环节,来自于对日常
生产操作、经验的总结和改进,可以使生产过程更安全、实用,目前对该
企业收益和经济效益的影响尚不明显,所起作用还十分有限,目前难以通
过合理的分析、计量手段提供客观评估和反映其价值所需的必要资料。
评估人员经过与企业沟通和分析,考虑相关实用新型目前所发挥作用,
以及实施评估需具备的必要计量和量化条件,此次评估结论未包括上述纳
入重组范围的实用新型专利,提请委托方和相关报告使用方对此予以关注。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
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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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部分资产及负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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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评报字(2015)第 BJV3062D005 号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的部分资产及负债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
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暨产权持有者: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 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兴化化学股份公司
公司地址:陕西省兴平市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法定代表人:王颖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100106263
注册资本:3584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硝酸铵、合成氨、氢、氧、氮、氩气、硝酸、羰基铁粉、
五羰基铁、硝酸钠、亚硝酸钠(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6 月 7 日)、
工业硝酸(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压缩、
液化气体(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11 月 9 日)、液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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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11 月 1 日)、多孔硝铵、
化学肥料、铁粉的生产和销售;气瓶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有效期至 2015 年 8 月 10 日);复合(复混)肥的销售;羰基铁粉系列产品、
标准气体、吸收材料、彩色光刻掩膜版、精细化工系列产品(易制毒、危
险化学品除外)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
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7 年 8 月 15 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
政函[1997]168 号文件批准,以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
联合陕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中
物三峡物资有限公司等其他十七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7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众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07 年 1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41.383%,为控股股东。
2、 近两年主要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根据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模拟审计报告显示,拟置
出资产及负债近两年模拟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元) 2015 年(元)
资产总计 1,934,055,736.66 1,778,613,495.16
负债合计 765,002,474.21 734,861,818.02
净资产 1,169,053,262.45 1,043,751,677.14
营业收入 839,272,505.84 934,150,383.68
净利润 -140,250,127.73 -123,723,791.06
(二)委托方与产权持有者的关系
委托方暨产权持有者均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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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二、 评估目的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将部分资产及负债转让,需要对拟转让
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
价值,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负债转让行为提供价值参
考依据。
本次资产转让行为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国
资产权发【2015】353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
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陕
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文件通过。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是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
报的部分资产及负债。
本次评估的部分资产总额 1,736,031,750.91 元,其中:流动资产
279,182,021.08 元,长期股权投资 57,027,960.00 元,投资性房地产
3,741,192.85 元,固定资产 1,325,840,611.84 元,在建工程 8,048,678.69
元,无形资产 37,110,366.58 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6,440,724.53 元,其他
非流动资产 18,640,195.34 元;
部分负债总额 732,673,186.58 元,其中:流动负债 600,574,638.00
元,非流动负债 132,098,548.58 元;
净资产 1,003,358,564.33 元。详细见下表:
. 2015 年 12 月 31 日模拟资产负债表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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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金额 负债及股东权益 金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255,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107,885,353.85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88,240,539.24 应付账款 245,164,244.75
预付款项 3,061,856.46 预收款项 17,101,907.38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27,665,357.58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407.41
其他应收款 305,805.00 应付利息 675,911.32
存货 63,578,883.78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4,572,321.07
其他流动资产 16,109,582.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7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2,694,488.49
流动资产合计 279,182,021.08 流动负债合计 600,574,638.00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借款 119,027,12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付债券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付款 4,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57,027,960.00 专项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3,741,192.85 递延收益
固定资产 1,325,840,611.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建工程 8,048,678.69 其他非流动负债 8,571,428.58
工程物资 递延税款贷项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2,098,548.58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732,673,186.58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7,110,366.5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40,724.5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640,195.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56,849,729.83 净资产 1,003,358,564.33
资产总计 1,736,031,750.91 负债及净资产合计 1,736,031,750.91
以上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范围及被评估企业所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
一致,其账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0288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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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实物资产主要包括:投资
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在建工程、土地以
及存货等。
1. 存货账面价值 63,578,883.78 元,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
成品。
2.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账 面 原 值 为 5,046,121.98 元 , 账 面 净 值 为
3,741,192.85 元。此次申报的投资性房地产共 9 项,位于西安市碑林区文
艺南路 136 号金地园小区的九套商品房,具体详见下表:
序 建成 计量 建筑
权证编号 房屋名称 结构 幢号 房屋总层数 所在楼层 设计用途
号 年月 单位 面积
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 2
1 房屋 框剪 2004-4-1 m 166.75 6幢 共 18 层 第 15 层 住宅
1125106001-5-6-11105 号
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 2
2 房屋 框剪 2004-4-1 m 166.75 6幢 共 18 层 第 13 层 住宅
1125106001-5-6-11305 号
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 2
3 房屋 框剪 2004-4-1 m 166.75 6幢 共 18 层 第 14 层 住宅
1125106001-5-6-11405 号
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 2
4 房屋 框剪 2004-4-1 m 166.75 6幢 共 18 层 第 15 层 住宅
1125106001-5-6-11505 号
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 2
5 房屋 框剪 2004-4-1 m 166.75 6幢 共 18 层 第 16 层 住宅
1125106001-5-6-11605 号
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 2
6 房屋 框剪 2004-4-1 m 166.75 6幢 共 18 层 第 17 层 住宅
1125106001-5-6-11705 号
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 2
7 房屋 框剪 2004-4-1 m 166.75 6幢 共 18 层 第 18 层 住宅
1125106001-5-6-11805 号
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 2
8 房屋 框剪 2004-4-1 m 174.68 6幢 共 18 层 第 14 层 住宅
1125106001-5-6-11402 号
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 2
9 房屋 框剪 2004-4-1 m 174.68 6幢 共 18 层 第 18 层 住宅
1125106001-5-6-11802 号
合 计 1516.61
该九套商品房由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抵债购买,总建
筑面积为 1516.61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证载权利人:陕
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该投资性房地产中 1402 号、1802
号、1605 号、1305 号、1105 号五套对外租赁使用,其余四套处于闲置状态,
为毛坯房。
3. 房 屋 建 筑 物 类 账 面 原 值 为 477,316,929.13 元 , 账 面 净 值 为
414,529,061.11 元。此次申报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共 116 项,主要包括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兴平兴咸路城区段南侧厂区内的 10 万吨硝
酸、2*27 万吨硝酸、27 万吨硝酸、25 万吨硝铵、热电、双钠等项目配套的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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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主要包括综合楼、压缩厂房、新压缩厂房、二期 753 厂房、
2*27 万吨硝酸主厂房、Ⅳ期稀硝酸主厂房、Ⅴ期框架楼、浓硝框架楼、Ⅱ
期浓硝酸框架楼、800 生产装置、501 库房、三期硝酸铵厂房、三期仓库、
造粒塔等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4. 机 器 设 备 账 面 原 值 为 1,575,507,688.70 元 , 账 面 净 值 为
911,224,943.06 元;运输车辆账面原值为 13,447,538.48 元,账面净值为
4,919,285.81 元;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 12,633,542.44 元,账面净值为
6,292,144.08 元。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合成氨、硝酸、硝
酸铵、多孔硝铵、特种气体、铁粉等产品。主要生产设备包括: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氮透平压缩机 3CII90M*5N2 英格索兰
空分透平压缩机组 5TYD160 杭州制氧机厂
换热式一段转化炉(东套) ∮1900/2400× 50× 13500/18117 四川化机厂
换热式一段转化炉(西套) ∮1900/2400× 50× 13500/18117 四川化机厂
一期脱碳一次吸收塔 陕西化建
油改气工艺集散控制系统 陕西化建
新 1#氧气压缩机
2#氮氢气压缩机 V345.104;n=300 转/分 比利时瑞士布卡
合成塔(新 2#) GC 型∮1500
氮氢气压缩机 4M80-28.89/22-320 型 沈阳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氨氧化炉(含 Eco-Cat 高钯经编铂网
∮5344× 7764 欧萨斯(南京)有限公司
2 套,及点火器)
硝酸吸收塔 ∮5200× 60840 化建工程公司设备制造公司
高温气气换热器 ∮2340× 14094 西安北方热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四合一机组 AV56-13 陕西鼓风机有限公司
氧化炉(钯粉、铂粉、铑粉) ∮3600*7946/∮4070*6355 上海华谊
酸吸收塔 ∮3400*57583/∮5200*58540 西安核设备公司
四合一机组 AV40-15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氨氧化炉(含铂网) ∮4070× 14× 6355 上海化工机械厂
氨氧化炉(含铂网) ∮4070× 14× 6355 上海化工机械厂
硝酸吸收塔 ∮5200× 58540× 26 陕西化建压力容器制造厂
高温气体换热器 ∮2340× 13994 沈阳陆正冷热设备公司
四合一机组 AV56-13 陕西鼓风机有限公司
凉水塔 (三个单元 14.5*16*14m) 十三化建
尾气预热器 ∮2100× 15000 西安核设备公司
尾气预热器 ∮2100× 15000 西安核设备公司
铝罐槽车(10 节) G11 陕西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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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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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FBC 风机 离心式 FB4-73-11№12D 西安陕鼓通风设备有限公司
双端进气转筒干燥机 SZG32-320D 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
干燥转鼓 SZG32-320C 洛阳矿山公司
电渗析膜堆(52 组) HDA2200*500*1200 江苏华晖环保工程
造粒塔 7000*7000*59450
硝铵、硝酸工艺集散控制系统 罗斯蒙特
1#汽轮发电机组 QFW-30-2A 南京汽轮机集团有限公司
1#流化床锅炉 UG-130/9.8-M 无锡锅炉厂
MBR 池(含 MBR 膜模架) 15*12.35*5.5m 山东国信
1#吸收塔 DN6000/3800X17460 兴化机械厂
氧化炉(含铂金网) DN2800X6344,铂网¢2650 兴化机械厂
2#吸收塔 DN6000/3800X17460 兴化机械厂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完善,设备维护保养正常。
特种设备能按规定进行年检。设备安装在生产车间里,主要设备建成投产
时间为 2008 年至 2014 年,设备目前使用正常。
5.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8,048,678.69 元,包括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
土建工程项目共 1 项,主要为化工大道配套项目。其账面价值为 192,558.98
元,主要为材料费。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价值 7,856,119.71 元,共有 11 项,
主要为年产 50 万吨硝基复合肥技术改造项目前期工作、Ⅱ161 中变炉更换、
一期浓硝罐区抽真空系统改造、建设环保型储煤场、液体硝铵装置、年产
35 万吨合成氨、500 吨羰基铁粉、五期硝酸高压反应水冷凝器更换、热电
锅炉脱硝降尘技改工程、Ⅰ161 中变炉更新、双钠 10kv 变电所技改工程。
目前工程正在进行中,工期 1-2 年左右。
6. 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35,813,532.04 元,土地使用权共 3 宗,主要
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占地及其子公司(兴福肥业)所占土地
使用权。此次评估所涉及各宗地的土地使用者、位置、用途、面积等是按
照《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所载叙述,土地登记状况详见《估价对象登记情
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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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 价 对 象 登 记 情 况一览 表
宗地 宗地 证载 宗地面积
宗地名称 证载权利人 土地证号 四至
编号 位置 用途 (m2)
热电项目占 陕西兴化化学股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
1 未办证
地 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西侧
东:迎宾大道;南:兴化化
陕西兴化化学股 兴国用(2006)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
2 厂区占地 工厂区;西:兴化集团;北: 工业 149380.13
份有限公司 字第 195 号 任公司东侧
陕西兴华集团有限公司;
东:兴化股份厂区;南:兴
子公司厂区 陕西兴化化学股 兴国用(2002) 西宝中线北侧东立交
3 咸路;西:东立交桥;北: 工业 5145.81
占地 份有限公司 字第 251 号 桥东侧
陇海铁路;
7.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296,834.54 元,主要为企业外
购的系统软件。
截止评估基准日,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11 项实用新型专利
和 1 项发明专利,由于相关成本已经费用化,未在该公司资产账面反映。
这些实用新型和发明具体包括:
序号 申请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1 2013205380224 一种多孔硝酸铵生产工艺蒸气回收利用系统 实用新型
2 201320530488X 一种羰基化合物制备纳米氧化铁的设备 实用新型
3 201420318986.2 一种多孔硝酸铵装置节省气氨压缩功的空气冷却器 实用新型
4 201420322735.1 一种五羰基铁的气化装置 实用新型
5 201420328475.9 一种氨合成及溴化锂制冷系统 实用新型
6 201420331748.5 一种常压中和工艺硝酸铵装置氨氮废水的预处理系统 实用新型
7 2012201073203 高压反应釜 实用新型
8 201520575332.2 一种硝酸装置“四合一”机组的密封气系统 实用新型
9 201520575839.8 一种节能型脱碳系统 实用新型
10 201520574717.7 一种纳米铁粉的制备及钝化设备 实用新型
11 201520575562.9 一种酸性水的回收利用装置 实用新型
12 201110224683.5 羰基铁粉雾化热解设备 发明专利
8、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18,640,195.34 元,为企业预付的设备款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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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下表所示:
协议投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元)
资期限
1 陕西兴福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6 月 无 100 51,927,960.00
2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无 51 5,100,000.00
3 西安中富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 年以上 无 40 8,525,200.00
表中第 3 项因被投资单位已资不抵债,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评估范围以产权持有者指定部分资产及负债为准。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
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是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是根据经济行
为发生时间、经济行为的实现、企业会计核算、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利率
和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企业申报资料均基于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采用
的价格也均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与业务约定书的评估基准日一致。
六、 评估原则
(一) 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原则;
(二) 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三) 遵循资产持续使用原则、替代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
七、 评估依据
经济行为依据:
(一)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国资产权发【2015】
353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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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
法律法规依据: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
(八) 国务院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 年);
(九) 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十) 财政部令第 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一) 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十二) 《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备 案 工 作 指 引 》 国 资 发 产 权
[2013]64 号;
(十三)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资委产权[2006]274 号;
(十四)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
资产权[ 2009]9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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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国
资产权发(2006)306 号;
准则依据
(十六)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十七)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十八)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十九)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 号);
(二十)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二十一)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 号);
(二十二)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二十三)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二十四)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 号);
(二十五)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二十六)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 号);
(二十七)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二十八)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 号);
(二十九)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9]
211 号);
(三十)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 号)
(三十一)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 号);
(三十二)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0]215 号);
(三十三) 《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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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企业会计准则》(2006 年版及补充规定)。
产权依据:
(一)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二)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
证》;
(三)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四)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取价依据:
(一)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被评估资产及负债申报明
细表;
(二)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运行记录、各种相关
资料;
(三)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5 年);
(四)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重大设备的购建合同、原
始凭证;
(五)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六)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部);
(七) 《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
量定额 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园林工程及装饰工程费
用定额 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 2009》、《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
表 2009》(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八)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
(九) 《陕西省工程造价》和“陕西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评
估基准日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及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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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结算审查报告、工程
图纸、施工合同等有关资料;
(十一) 评估人员对被评估资产进行勘察核实的记录;
(十二) 评估人员调查、搜集的与被评估资产购建及交易有关的税费
资料及资产价格资料;
(十三) 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它资料。
其他依据
(一)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模拟审计报告;
(二)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八、 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的资产为兴化股份的部分资产和负债,这些资产组已经连续
两年亏损,企业拟将其转让。
收益法适用前提是:①评估对象未来收益可以较为准确的预测;②实
现预测收益的风险可以度量。
被评估企业报告期内连续亏损,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国家采取政策
推动调结构、去产能,但行业总体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使得在现在时点
评估对象未来收益及风险都难以准确度量。在现有市场状况和数据支持条
件下,本次不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的资产和负债总体上缺乏市场交易案例,不宜用市场法进行
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选
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具体的评估方法如下:
(一) 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分别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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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物类流动资产:主要是指存货;对于正常周转的存货,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进行评估,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在市场价格基础上考虑适当的
进货成本确定其评估值,产成品的评估值则在市场价格基础上扣除销售税
费和根据销售难易确定的税后利润加以确定;
2. 应收预付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
付账款等;对应收类流动资产,主要是在清查核实其账面余额的基础上,
根据每笔款项可能回收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货
物或者服务,以及形成的资产或权利确定评估值;
(二) 非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
法分别进行评估:
1. 投资性房地产
委估投资性房地产为企业外购商品房,且被评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市
场比较发达,市场资料易于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市场比较法。
市场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基本思路是:根据替代原理,将被评估房
屋与类似房屋在基准日时点近期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对交易情
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因素对交易价格进行适当修正,得
出被评估房屋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估价对象房地产评估价值=比较案例房地产的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
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2. 房屋建筑物
评估方法根据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用途及特点加以确定,本次评估房
屋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1) 重置成本法
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评估结果按以下公式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① 重置全价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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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全价=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指建设单位直接投入工程建设,支付给承包商
的建筑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建筑工程造价+装饰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
评估人员按被评估建筑物的用途分类归集,选则同类用途和结构中有
一定代表性的建筑物,根据所搜集的反映其工程量的设计、预决算及合同
等资料,利用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的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及工程造价信息,
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
其他房屋建筑物,则以评估人员计算的同类用途及结构有代表性建筑
物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或评估人员搜集的类似工程的建筑安装造价为基
础,结合房屋建筑物评估常用的数据与参数,采用类比法,通过差异调整
测算出这些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
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指工程建设应发生的,支付给工程承包商以外的
单位或政府部门的其他费用。分别根据国家和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相关主管
部门规定的计费项目和标准、专业服务的收费情况,结合企业实际费用发
生情况确定。
资金成本根据被评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核定合理的建设工期,选取
评估基准日有效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利率,并假设建设资金均匀投入加以计
算。
②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年限法和打分法两种结果,按以下公式加以确定:
综合成新率=打分法确定的成新率×60%+年限法确定的理论成新率×
40%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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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法成新率=房屋建筑物尚可使用年限÷(房屋建筑物已使用年限+
房屋建筑物尚可使用年限)×100%
尚可使用年限,根据国家规定的房屋建筑物经济寿命年限,结合其使
用维护状况加以确定。
打分法成新率,根据房屋建筑物成新率评分标准,结合对被评估房屋
建筑物结构、装饰、设备(设施)现场勘查情况加以确定。
打分法成新率=结构部分成新得分×G+装修部分成新得分×S+设备(设
施)部分成新得分×B
G、S、B,分别是结构、装修和设备(设施)部分的造价权重。
被评估房屋建筑物成新率的评分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房屋完
损等级、新旧程度评定标准,结合相关房屋建筑物的设计、使用要求确定。
3. 设备
根据评估目的和被评估设备的特点,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价值 = 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和其他费
用和资金成本;设备购置费以外费用(成本)的计取内容和方式,根据相
关设备特点、评估中获得的设备价格口径及交易条件加以确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重置全价不包括设备购置、运输环节应涉
及的增值税进项税。
其中:
设备购置费通过收集相关设备近期成交价格,向专业人士和设备采购
人员访谈咨询,核实、分析采购合同等方式加以确定。
运杂费主要由采购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等构成。根据被评估
设备的类型、运距、运输方式等加以确定。
安装调试费,根据被评估设备的用途、特点、安装难易程度等加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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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2)运输车辆
按照评估基准日同类车辆现行市场价,并考虑其相应的购置附加税、
牌照费及手续费等确定。
(3)电子设备
主要查询评估基准日相关报价资料确定。
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1)机器、电子设备
一般综合年限法和勘查打分法两种结果,按以下公式加以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查打分法确定的成新率×60%+年限法确定的理论成新
率×40%
其中:
年限法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
年限)×100%
勘查打分法成新率,则根据被评估设备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情况,由评
估人员通过对设备使用条件、运行维护记录和实际状态核实、勘查加以确
定。
价值量较小设备,综合成新率按年限法成新率确定。
(2)运输车辆
分别运用年限法、里程法计算其成新率,取二者之中的最低值作为理
论成新率,在此基础上,依据对车辆的现场勘查情况,确定对理论成新率
的修正系数,以修正后的理论成新率作为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修正系数
其中:
理论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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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法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经济使用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经济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 经济行驶里程×100%
4. 在建工程
此次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1)土建工程
按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2)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价值主要分为设备购置费、安装费及其他费,采用
重置成本法评估。对已停工并且无法预计完工日期的项目,审计已计提减
值准备,按核实后的账面价值列示。
1)设备的确定:
通过查阅企业账务和合同,对已购买的到厂设备,根据评估基准日市
场价格的,以此价格加计运杂费等合理费用确定设备的重置成本。其中:
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设备购置价格不含进项税。对购买设备的预付款,
按已预付款确定评估值。
2)安装费的确定
对工期较短安装费用价格变动不大,采用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
值。对工期较长安装费用价格变动较大的,采用价格指数法调整核实后的
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资金成本的确定
按实际工期计取资金成本,对于实际工期大于合理工期的工程,按合
理工期计取资金成本。
5. 土地使用权
评估方法根据被评估土地的权利形态、用途、区位和利用条件等加以
确定。对当地发布的基准地价符合现势性操作要求、被评估土地位于当地
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之内的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对能够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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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土地取得和开发成本资料的工业用地选取成本逼近法实施评估。
1)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
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对待评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
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
行修正,进而求取待评估宗地土地使用权在估价基准日价值的方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被评估宗地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2) 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
一定的利息、利润、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被评估土地使用
权价值的估价方法。其基础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
润+土地增值收益
在此基础上,根据被评估土地在区域内的位置和个别条件及其规定的
土地使用年限,修正得到被评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
6. 其他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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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内无形资产中,KT 技术为企业建厂时外购的生产线技术,该技术账
面价值已经摊销为零。本次将其纳入相关设备进行评估。
其他账内无形资产为生产管理系统软件、全面预算管理项目软件及集
散控制系统为企业外购的生产用系统软件。评估人员查阅了原始凭证及购
货发票,该软件在生产核算中正常使用,以其目前市场价作为评估值。经
询问软件出售公司,现售价与购买时价格变化差异不大,因此按原始购置
价作为评估值。
对账外无形资产——自创发明专利,本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评估公式
n
其中: P S i T (1 r ) i
i 1
P ——评估基准日的无形资产价值
Si ——该项无形资产未来第 i 年预期收益
T ——所得税额
R ——折现率, 由股权资本成本确定
I ——收益计算年
n ——剩余经济寿命期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按审计后的账面价值列示汇总。
8.长期投资
陕西兴福肥业有限责任公司自 2013 年至今持续亏损,难以使用收益法
进行评估,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以评估后净资产乘以股权比例
确定评估值。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虽为独立法人,仅销售控股股东产品,
控股股东视其为内部销售单位,主要职责为开拓市场,盈利不是其主要考
核指标,进货成本由母公司根据情况随时确定。另外,该企业近 3 年中,
前 2 年盈利,最近一年也开始亏损,亏损的原因是近几年化工产品市场价
格波动较大,经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因此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本次只采用资产基础法,以评估后净资产乘以股权比例作为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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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估值。鉴于该公司资产价值相对很小,资产类型简单,此次未赴该公
司所在地现场工作,评估人员通过调阅评估需搜集的资料履行了替代评估
程序。
(三)负债: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过
程如下:
(一) 接受委托
本公司接受委托前,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了
会谈,并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详细
了解了此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在此基础
上,本公司遵照国家有关法规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
评估业务约定书》,并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 资产清查
根据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资料,评估人员于
2016 年 1 月 5 日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对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
的调查、核实。听取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对待评资产历史
和现状的介绍,对申报的资产进行账账核实、账表核实、账实核实。
1. 房屋建筑物的清查
对企业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进行必
要的勘查,深入现场,逐项勘查实物,核实建筑面积,查验企业提供的房
屋所有权证,核查房屋建筑结构、建筑质量、完工日期、平面形状、室内
外装修情况、水暖电等配套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并将测量数据及勘察结
果详细记入《房屋建筑物现状勘察表》中,作为评估计算的重要依据。
2. 对机器设备的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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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申报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运输车辆,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
细表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设备的使用环境、工作负荷、维护保养、
自然磨损、大修、中修、小修及日常维护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并通过与设
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广泛接触,详细了解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以
及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通过问、观、查,详细了解设备现状。
评估人员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委托方对申报表进行相应修改或作出
补充说明。
3. 对土地使用权的清查
对土地使用权的清查,评估人员核实了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相关权证、
出让合同、缴款凭证等资料,并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委估宗地的四至
及利用现状进行了调查。
4. 对存货的清查
对企业申报的存货,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查阅了大量有关购销合
同、购货发票、销售发票及其它原始会计资料;采用了抽查方法核实了存
货资产,以清查核实后的实物资产及数量作为评定估算的依据。
5. 对往来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的清查
对往来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搜集了往来
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证明文件及有关会计资料,
对往来款进行了函证,对非实物性资产及负债进行必要的账务核实,以清
查核实后的资产及相关信息作为评估的依据。
(三) 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询价的基础上,对企业各项资产和
负债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测算,从而确定被评估企业资产与
负债的净值。
(四) 评估汇总及报告
本次评估是按《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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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指南》的要求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评估
说明。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了三级复核。
十、 评估假设
1、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所对应的业务在经营中所需遵
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
重大变化;
2、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将原地持续使用,并在利用方
式上与现时基本保持一致;
3、国家现行的税赋基准及税率,银行信贷利率以及其他政策性收费等
不发生重大变化;
4、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租自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被评
估房屋建筑物占用土地,在相关租赁协议届满后,可以通过续租或其他合
理形式在房屋建筑物剩余使用期限内继续使用;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6、假设本次评估目的实现后,拥有被评估无形资产的实体在 2016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能够继续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减按 15%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十一、 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使用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
估,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账面价值为 173,603.18 万元,评
估价值为 181,090.08 万元,增值额为 7,486.90 万元,增值率为 4.31 %;
部分负债账面价值为 73,267.32 元,评估价值为 72,410.18 万元,增值额
为-857.14 万元,增值率为-1.17%;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00,335.86 万元,
评估价值为 108,679.90 万元,增值额为 8,344.04 万元,增值率为 8.32 %。
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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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7,918.20 27,914.64 -3.56 -0.01
2 非流动资产 145,684.97 153,175.44 7,490.47 5.14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5,702.80 4,126.36 -1,576.44 -27.64
7 投资性房地产 374.12 938.20 564.08 150.78
8 固定资产 132,584.06 138,779.06 6,195.00 4.67
9 在建工程 804.87 816.67 11.80 1.47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3,711.04 6,007.06 2,296.02 61.87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4.07 644.07 0.00 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64.02 1,864.02 0.00 0.00
20 资产合计 173,603.18 181,090.08 7,486.90 4.31
21 流动负债 60,057.46 60,057.46 0.00 0.00
22 非流动负债 13,209.85 12,352.71 -857.14 -6.49
23 负债合计 73,267.32 72,410.18 -857.14 -1.17
24 净资产 100,335.86 108,679.90 8,344.04 8.32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
人员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的
有关事项。
(一)审计的情况:委托评估的资产,其账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0288 号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本次评估的设备评估值中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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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评估过程中没有考虑资产转让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费。转让
过程中的税费按税法各自承担。评估目的实现后接受被评估对象实体适用
的税收政策应以税务部门确认的结果为准,如与报告所披露的假设及处理
方式存在差异,应据以调整评估结果。
(四)根据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热电项目所占
用部分土地(评估明细表待估宗地 1),是该公司 2005 年 10 月同原陕西化
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土地使用权变更协议”及“补充协议”取
得。因协议签订距今已历数年,相关方面一直未就办理土地过户事宜达成
一致,到目前为止该宗土地尚未过户,土地的四至、面积、使用年限等也
未确定,本次评估按审计后账面价值列示。
(五)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土地证编号为兴国用(2006)
字第 195 号的土地上,还建有编织袋厂,编织袋厂的房屋建筑物在评估基
准日已转给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土地证编号为兴国用(2002)
字第 251 号的土地,无申报账面价值。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此书
面说明未发现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取得存在账外负债。本次根据《国有土地
使用权证》及其载明信息进行评估。
(七)本次评估范围的主要房屋建筑物所占土地系陕西兴化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从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用。
(八)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10 万吨硝酸、2×27 万吨硝
酸、27 万吨硝酸、25 万吨硝铵、热电、双钠、一期迁改等项目所涉及的房
屋建(构)筑物等,已取得了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等前期报建证照,58 项房屋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58 项房屋尚未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书面说明该股份公司进入评估
范围的所有房屋建筑物所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前期规费已全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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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欠缴问题。本次评估对该股份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均计算了基础设施
配套费等前期规费。
(九)截止评估基准日,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11 项实用新
型专利,由于相关成本已经费用化,未在该公司资产账面反映。这些实用
新型具体包括: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1 2013205380224 一种多孔硝酸铵生产工艺蒸气回收利用系统
2 201320530488X 一种羰基化合物制备纳米氧化铁的设备
3 201420318986.2 一种多孔硝酸铵装置节省气氨压缩功的空气冷却器
4 201420322735.1 一种五羰基铁的气化装置
5 201420328475.9 一种氨合成及溴化锂制冷系统
6 201420331748.5 一种常压中和工艺硝酸铵装置氨氮废水的预处理系统
7 2012201073203 高压反应釜
8 201520575332.2 一种硝酸装置“四合一”机组的密封气系统
9 201520575839.8 一种节能型脱碳系统
10 201520574717.7 一种纳米铁粉的制备及钝化设备
11 201520575562.9 一种酸性水的回收利用装置
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的产生和使用,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的说明认为,该公司所依赖的主要生产装备是整体成套设计、建设的,其
申请的上述实用新型专利,主要用于部分特定的生产环节,来自于对日常
生产操作、经验的总结和改进,可以使生产过程更安全、实用,目前对该
企业收益和经济效益的影响尚不明显,所起作用还十分有限,目前难以通
过合理的分析、计量手段提供客观评估和反映其价值所需的必要资料。
评估人员经过与企业沟通和分析,考虑相关实用新型目前所发挥作
用,以及实施评估需具备的必要计量和量化条件,此次评估结论未包括上
述纳入重组范围的实用新型专利,提请委托方和相关报告使用方对此予以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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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司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只进行价值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为报告使用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
认或发表意见不在我们的执业范围,我们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
证。我们仅根据评估准则和执业规范要求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的被评估资产的权属证明及来源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查验情况按规定
进行了披露。
(十一) 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所提供的资料是进行本次资产评估的基
础,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
责任。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本评估报告的结论是以资产继续使用为前提条件。
2.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3.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4. 根据相关规定本报告需提交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备案手续
后方可用于实现规定的经济行为。
5.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
外。
6. 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超过 2016 年 12 月
30 日使用本评估结果无效。
7. 本评估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仅使用报告中部分内容所导
致的可能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四、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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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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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一、 评估结果汇总表;
附件二、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延长石
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陕西兴化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15】353
号)复印件;
附件三、 委托方暨产权持有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 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模拟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另附);
附件五、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六、 委托方暨产权持有者承诺函;
附件七、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附件八、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九、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一、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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