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兴化:拟收购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股东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7-11 09: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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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股东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5)第 BJV3062D004 号

(共一册,第一册)

二○一六年六月一日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2

摘 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书 ................................................ 7

一、 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7

二、 评估目的 ............................................................................................................. 10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1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4

五、 评估基准日 ......................................................................................................... 15

六、 评估原则 ............................................................................................................. 15

七、 评估依据 ............................................................................................................. 16

八、 评估方法 ............................................................................................................. 19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7

十、 评估假设 ............................................................................................................. 29

十一、 评估结论 ............................................................................................................. 29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 30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3

十四、 评估报告日 ......................................................................................................... 33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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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搜集到的资料,评

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企业申报并经其

盖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

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

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

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

告的要求。

5.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

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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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5)第 BJV3062D004 号

摘 要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陕

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

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

估,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64,283.82 万元,评

估价值为 481,565.79 万元,增值额为 17,281.97 万元,增值率为 3.72%;

负债账面价值为 168,122.22 万元,评估价值为 168,122.22 万元;股东全

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96,161.6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13,443.57

万元,增值额为 17,281.97 万元,增值率为 5.84%。

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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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70,826.11 70,491.70 -334.41 -0.47

2 非流动资产 393,457.71 411,074.09 17,616.38 4.48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354,380.01 365,728.95 11,348.94 3.20

9 在建工程 2,446.56 2,554.37 107.81 4.41

10 工程物资 38.63 38.63 0.00 0.00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18,137.78 24,591.35 6,453.57 35.58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150.53 15,150.53 0.00 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04.20 3,010.25 -293.95 -8.90

20 资产总计 464,283.82 481,565.79 17,281.97 3.72

21 流动负债 105,421.32 105,421.32 0.00 0.00

22 非流动负债 62,700.90 62,700.90 0.00 0.00

23 负债合计 168,122.22 168,122.22 0.00 0.00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96,161.60 313,443.57 17,281.97 5.84

1、待估宗地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866666.67 平方米,剥离碱化工后

土地没有分割,在评估基准日,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本次评估

申报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754546.92 平方米。本次评估土地面积采用陕西

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土地面积情况说明》提供的数据,最终土地

面积应以将来分割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准。面积若发生变化,

评估值应作相应调整。

2、本次评估范围部分房屋建筑物中,3#磅房、联碱磅房、消防站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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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门房共四项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面积合计 1563.28 平方

米,对于以上房屋建筑物,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就此出具了相

关承诺函,承诺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对评估范围内的建(构)

筑物拥有收益、处分权利,不存在现实和潜在的产权纠纷。企业申报的房

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产证房屋的面积根据企业申报的面积确定,可能与将

来确权办证时测量的面积有差异。本次评估未考虑办证时可能发生的相关

费用。

3、本次评估范围内部分资产所占土地系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

司从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用。

4、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30 万吨合成氨、30 万吨

甲醇,以及甲胺与 DMF 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建(构)筑物、管道沟槽等,共

缴纳了包含基础设施配套费、墙改基金、劳保统筹等前期建设费用 3500 万

元。该企业已取得了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前

期报建证照。大部分房屋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

有限公司书面说明进入评估范围的所有房屋建筑物所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

费等前期规费已全部缴纳,不存在欠缴问题。本次评估时房屋建筑物均计

算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前期规费。

5、截止评估基准日,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拥有 4 项实用新

型专利,相关成本已经费用化,未在该公司资产账面反映。这些实用新型

具体包括: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1 2013205421099 一种直流式天然气燃烧器喷枪头

2 201420321733.0 一种适用于燃料气掺烧工艺的锅炉点火枪

3 201420329920.3 一种化工火炬燃料气热能回收利用系统

4 201520578541.2 一种甲醇合成氢回收尾气的回收利用系统

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的产生和使用情况,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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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了说明: 该公司所依赖的主要生产装备是整体成套设计、建设的,

其申请的上述实用新型专利,主要用于部分特定的生产环节,来自于对日

常生产操作、经验的总结和改进,可以使生产过程更安全、实用,目前对

该企业收益和经济效益的影响尚不明显,所起作用还十分有限,目前难以

通过合理的分析、计量手段提供客观评估和反映其价值所需的必要资料。

评估人员经过与企业有关人员的访谈和分析后,考虑到相关实用新型

专利目前发挥作用情况,以及实施评估需具备的必要计量和量化条件,此

次评估结论未包括上述纳入重组范围的实用新型专利,提请委托方和相关

报告使用方对此予以关注。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

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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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评报字(2015)第 BJV3062D004 号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陕

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

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企业: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

(一) 委托方简介

1、 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兴化化学股份公司

公司地址:陕西省兴平市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法定代表人:王颖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100106263

注册资本:3584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硝酸铵、合成氨、氢、氧、氮、氩气、硝酸、羰基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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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羰基铁、硝酸钠、亚硝酸钠(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6 月 7 日)、

工业硝酸(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压缩、

液化气体(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11 月 9 日)、液体无

水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11 月 1 日)、多孔硝铵、

化学肥料、铁粉的生产和销售;气瓶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有效期至 2015 年 8 月 10 日);复合(复混)肥的销售;羰基铁粉系列产品、

标准气体、吸收材料、彩色光刻掩膜版、精细化工系列产品(易制毒、危

险化学品除外)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

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被评估企业简介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兴平市东城区

法定代表人:陈团柱

注册资本:叁拾玖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100195703

成立日期:2009 年 04 月 03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甲醇、合成氨、硫磺、液氧、液氮、一甲胺、二甲胺、三

甲胺、二甲基甲酰胺、硫酸铵、纯碱、氯化铵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安全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关键

原材料、技术改造所需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进口(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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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煤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主

营业务的大型化工企业,主要产品为以煤为原料制成的合成氨、甲醇、甲

胺及 DMF。截止评估基准日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已建成 30 万吨/

年合成氨、30 万吨/年甲醇,并配套甲胺、DMF 生产线。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系于 2008 年 10 月 7 日经陕西省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国资委改革发[2008]369 号文)批准,

由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 7 亿元、陕西有色控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 2 亿元、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人民币 1 亿元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3 日取得

由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61000010019570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

根据 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增加认缴实收资本人民币 290,000

万元,增资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390,000 万元。该

增资事项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出具“希会验字(2015)0133 号”验资报告。

经 2015 年 12 月 15 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国

资产权发[2015]354 号”文件、2015 年 12 月 11 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发[2015]261 号”文件批复,同意将陕西鼓风机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6,347.3108 万元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陕

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 年 12 月 15 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国资产权发[2015]355 号”文件同意将陕西有色

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20,000 万元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给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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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为人民币 390,000 万元,其中,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

资 386,347.3108 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99.063%,陕西鼓风机(集团)

有限公司出资 3,652.6892 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0.937%。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及其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6,347.3108 99.063%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3,652.6892 0.937%

合计 390,000.00

100.00%

2. 近三年主要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根据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专项审计报告显示,被评估企业近两年

主要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元) 2015(元)

资产总计 5,843,904,424.30 4,642,838,195.73

负债合计 5,772,377,144.23 1,681,222,230.25

净资产 71,527,280.07 2,961,615,965.48

营业收入 1,465,598,447.44 1,487,855,192.07

净利润 -410,948,521.90 -15,434,528.86

(三) 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四)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股东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

报告使用者使用。

二、 评估目的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需要对陕西延长石油兴

化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提供价值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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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依据。

本次经济行为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国资产

权发【2015】353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延

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陕西兴

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文件通过。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容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

及相关负债。

本 次 评 估 的 资 产 总 额 4,642,838,195.73 元 , 其 中 : 流 动 资 产

708,261,076.00 元 , 固 定 资 产 3,543,800,097.62 元 , 在 建 工 程

24,465,594.74 元,工程物资 386,324.79 元,无形资产 181,377,818.93 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1,505,294.18 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33,041,989.47 元;

负债总额 1,681,222,230.25 元,其中:流动负债 1,054,213,226.43 元,

非流动负债 627,009,003.82 元,股东全部权益 2,961,615,965.48 元。详

细见下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金额 负债及股东权益 金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234,544,646.21 短期借款 10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64,157,643.52 应付票据 147,000,000.00

应收账款 105,462,370.29 应付账款 281,142,248.15

预付款项 3,991,780.53 预收款项 12,494,940.51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8,364,999.25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1,639,5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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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金额 负债及股东权益 金额

其他应收款 56,242,850.00 应付利息 1,403,078.42

存货 71,079,660.13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6,672,061.70

其他流动资产 172,782,125.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95,496,370.38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708,261,076.00 流动负债合计 1,054,213,226.43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借款 272,75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付债券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付款 354,259,003.82

长期股权投资 专项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递延收益

固定资产 3,543,800,097.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建工程 24,465,594.74 其他非流动负债

工程物资 386,324.79 递延税款贷项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627,009,003.82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1,681,222,230.25

油气资产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181,377,818.93 实收资本 3,900,000,000.00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商誉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专项储备 21,385,453.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1,505,294.18 盈余公积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041,989.4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959,769,488.0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34,577,119.73 股东权益合计 2,961,615,965.48

资产总计 4,642,838,195.73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4,642,838,195.73

以上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范围及被评估企业所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

一致,其账面金额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希会审字(2016)0538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 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集中分布在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

司厂区内,即位于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临西宝高速。

本次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实物资产主要包括: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沟槽、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土地以及存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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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货账面价值 71,079,660.13 元,包括原材料、产成品。

2. 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1,726,601,809.72 元,账面净值

为 1,527,134,621.71 元。此次申报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共 60 项,主

要包括 600 生产楼、中央控制室、装备综合仓库、脱盐水站、锅炉房、脱

硫厂房、压缩机组厂房、甲醇充装站(职工浴室)、301 总变电所、302A 气

化变电所、302B 甲醇变电所、CO 制备厂房、307 甲胺装置变电所、740 控

制楼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构筑物及辅助设施共 101 项,主要

为综合管道支架、622 烟囱、208 烟囱、704 装置框架、火车灌装站框架、

SBR 池、清水池、备煤筒仓、1#-10#大井、A#-E#转运站、铁路专用线、干

式贮灰场、产品装运等待区、锅炉房(208A)、循环水站(含冷却塔、吸水

池、加药间)(450)、DMF 成品罐区罐区(191)、厂区绿化、围墙、道路等构

筑物及附属设施;固定资产-管道和沟槽共 59 项,主要为 083 工艺及供热

外管、701 工艺管道、702 工艺管道、703 工艺管道、704 工艺管道、706 工

艺管道、储槽系统工艺管道、装置内外管廊、厂区给排水管网 084、引石过

渭管线、甲胺项目的工艺管线等全厂的工艺管道、上下水管道及管廊、管

架。

3. 设备类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2,873,576,736.92 元,账面净值为

2,345,453,493.23 元,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和电子设备。陕西延长石

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是以煤为原料,生产 30 万吨/年合成氨、30 万吨/年甲

醇 。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包 括 : BCH456/A+3BCH406/A 合 成 气 压 缩 机 、

GT063T3D1/040T3D1 阿特拉斯氨制冷压缩机、∮2400×21590 氨合成塔、

12000×8400×68000 主冷箱﹙大箱﹚、RIK125-4 空气压缩机、CT026N5K1

氮气压缩机、F1301AΦ3200/3800×15135mmH 气化炉、∮4000/5800mm 洗涤

塔 Ⅱ 、 ∮ 1280 × 1434 主 烧 嘴 、 UG-160/9.8-M28 高 温 高 压 煤 粉 锅 炉 、

EHNKS50/71/32 抽气凝汽式汽轮机、棒磨机 H1201A、洗涤塔 T13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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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400/400-K200-DS230HD 高压煤浆泵、中温变换炉、洗涤塔Ⅰ、T1601 塔

原料气冷却器、YBZ-500-2 贫甲醇泵、Φ1200×16300 氮洗塔、甲胺生产设

备及配套管道、供电设备等。设备主要生产厂家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

司、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日本日立公司、德国阿特拉斯公司、长

沙威重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瑞士卡萨利制氨公司 、四川明科集团、西安交

大赛尔机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杭氧股份有限公司、陕鼓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林德工程(大连)有限公司、镇安石化建

安工程有限公司、DuiKer 荷丰技术公司、无锡华光锅炉厂等。

4.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24,465,594.74 元,共有 12 项,主要为气化新增

贫甲醇泵、灰水处理工序新增一台低压灰水泵、3 台燃煤锅炉脱硝除尘技术

改造、450A 外排污水回收利用、硫回收 DCS 及 CEMS 在线监测系统技改、减

温加压站蒸汽凝液及疏水回收、锅炉地位热能回收技术改造、DMF 水冷器冷

却水改造、甲胺合成低温换热器制作安装、DMF 真空回流泵更换、甲胺液氨

输送改造、E1802 中压蒸汽发生器更换。目前工程正在进行中,工期 1-2 年

左右。

5. 工程物资账面价值 386,324.79 元,为企业外购的在建工程用物资。

6. 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163,696,058.37 元,此次评估所涉及宗地的土

地使用者、位置、用途、面积等是按照《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所载叙述,

土地登记状况详见《估价对象登记情况一览表》。

估 价 对 象 登 记 情 况一览 表

宗地 宗地 证载 宗地面积

宗地名称 证载权利人 土地证号 四至

编号 位置 用途 (m2)

东:迎宾大道;南:本厂

陕西延长石油兴 兴国用(2015) 兴咸路城

1 厂区占地 区;西:退水渠;北:陕 工业 754,546.92

化化工有限公司 第 0010 号 区段南侧

西兴华集团有限公司;

7.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7,681,760.56 元,主要为企业

支付的专利特许使用费及外购的为生产管理服务的相关系统软件。

截止评估基准日,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拥有 4 项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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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相关成本已经费用化,未在该公司资产账面反映。这些实用新型具

体包括: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1 2013205421099 一种直流式天然气燃烧器喷枪头

2 201420321733.0 一种适用于燃料气掺烧工艺的锅炉点火枪

3 201420329920.3 一种化工火炬燃料气热能回收利用系统

4 201520578541.2 一种甲醇合成氢回收尾气的回收利用系统

8.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33,041,989.47 元,为企业支付的尚未取

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出让、补偿款,融资租赁保证金等。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

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是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是根据经济行

为发生时间、经济行为的实现、企业会计核算、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利率

和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企业申报资料均基于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采用

的价格也均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与业务约定书的评估基准日一致。

六、 评估原则

(一) 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原则;

(二) 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三) 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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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评估依据

经济行为依据:

(一)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延长石油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陕西兴化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15】353

号)

法律法规依据: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

(八) 国务院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 年);

(九)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

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十) 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十一) 财政部令第 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二) 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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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备 案 工 作 指 引 》 国 资 发 产 权

[2013]64 号;

(十四)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资委产权[2006]274 号;

(十五)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

资产权[ 2009]941 号;

(十六)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国

资产权发(2006)306 号;

准则依据

(十七)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十八)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十九)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二十)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 号);

(二十一)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二十二)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 号);

(二十三)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二十四)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二十五)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二十六)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 号);

(二十七)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二十八)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 号);

(二十九)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三十)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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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 号)

(三十二)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 号);

(三十三)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0]215 号);

(三十四) 《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

号);

(三十五) 《企业会计准则》;

产权依据:

(一)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

证》;

(二)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

用证》;

(三)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

证》;

(四)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取价依据:

(一)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被评估资产申报明细

表;

(二)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运行记录、各种

相关资料;

(三)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5 年);

(四)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重大设备的购建合

同、原始凭证;

(五)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六)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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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

量定额 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园林工程及装饰工程费

用定额 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 2009》、《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

表 2009》(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八)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

(九) 《陕西省工程造价》和“陕西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评

估基准日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及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

(十)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结算审查报告、

工程图纸、施工合同等有关资料;

(十一) 评估人员对被评估资产进行勘查核实的记录;

(十二) 评估人员调查、搜集的与被评估资产购建及交易有关的税费

资料及资产价格资料;

(十三) Wind 资讯;

(十四) 与此次整体资产评估有关的其它资料。

其他依据

(一) 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

(二)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八、 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

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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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

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由于无法搜集到适量的、与被评估对象可比的交易实例,以及将其与

评估对象对比分析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操作

条件,本次评估不采用市场法。

收益法适用前提是:①被评估企业未来收益可以较为准确的预测;②

实现预测收益的风险可以度量。

被评估企业报告期内连续亏损,在 2015 年底转让亏损的制碱生产线并

采取优化工艺等增效措施后,2016 年 4 月份开始实现盈利。被评估企业未

来的收入和成本关系,与历史比较将发生较大变化;由于剥离后企业运营

时间较短,且 2016 年 2 月进行系统大修,相关增效措施应达到的效果尚未

稳定显现,仅以阶段性数据难以较为准确地反映企业未来的现金流表现。

另一方面,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国家采取政策推动调结构、去产能,

煤化工行业总体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但被评估企业所处的区域市场对该

公司产品有较好的需求预期,目前公司满负荷生产。多重有利和不利因素

叠加,使得在现在时点被评估企业未来面临风险和机会难以较为准确度量。

综上所述,在现有市场状况和数据支持条件下,本次不宜采用收益法

进行评估。

由于被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

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

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选择资

产基础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选

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具体的评估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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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分别进行评估:

1. 实物类流动资产:主要是指存货。对于正常周转的存货,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进行评估。原材料在市场价格基础上考虑适当的进货成本确定其

评估值;产成品的评估值则在市场价格基础上扣除销售税费和根据销售难

易确定的税后利润加以确定;

2. 货币类流动资产:为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现金通过现

场盘点,以盘点后的金额确认评估值;银行存货和其他货币资金通过核实

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进行核查,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3. 应收预付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

付账款和其他流动资产。对应收类流动资产,主要是在清查核实其账面余

额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回收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预付款项根据

所能收回的货物或者服务,以及形成的资产或权利确定评估值;

(二) 非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

法分别进行评估:

1. 房屋建筑物

评估方法根据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用途及特点加以确定,本次评估房

屋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1) 重置成本法

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评估结果按以下公式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① 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指建设单位直接投入工程建设,支付给承包商

的建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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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建筑工程造价+装饰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

评估人员按被评估建筑物的用途分类归集,选则同类用途和结构中有

一定代表性的建筑物,根据所搜集的反映其工程量的设计、预决算及合同

等资料,利用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的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及工程造价信息,

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

其他房屋建筑物,则以评估人员计算的同类用途及结构有代表性建筑

物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或评估人员搜集的类似工程的建筑安装造价为基

础,结合房屋建筑物评估常用的数据与参数,采用类比法,通过差异调整

测算出这些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

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指工程建设应发生的,支付给工程承包商以外的

单位或政府部门的其他费用。分别根据国家和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相关主管

部门规定的计费项目和标准、专业服务的收费情况,结合企业实际费用发

生情况确定。

资金成本根据被评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核定合理的建设工期,选取

评估基准日有效的相应期限的贷款利率,并假设建设资金均匀投入加以计

算。

②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年限法和勘查法两种结果,按以下公式加以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查法成新率×60%+年限法成新率×40%

其中:

年限法成新率=剩余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剩余使用年限,根据国家规定的房屋建筑物经济寿命年限,结合其使

用维护状况加以确定。

勘查法成新率,根据房屋建筑物成新率评分标准,结合对被评估房屋

建筑物结构、装饰、设备(设施)现场勘查情况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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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法成新率=结构部分成新得分×G+装修部分成新得分×S+设备(设

施)部分成新得分×B

G、S、B,分别是结构、装修和设备(设施)部分的造价权重。

被评估房屋建筑物成新率的评分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房屋完

损等级、新旧程度评定标准,结合相关房屋建筑物的设计、使用要求确定。

2. 设备

根据评估目的和被评估设备的特点,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价值 = 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 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① 国内购置的设备

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和其他费

用和资金成本;设备购置费以外费用(成本)的计取内容和方式,根据相

关设备特点、评估中获得的设备价格口径及交易条件加以确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重置全价不包括设备购置、运输环节应涉

及的增值税进项税。

其中:

设备购置费通过收集相关设备近期成交价格,向专业人士和设备采购

人员访谈咨询,核实、分析采购合同等方式加以确定。

运杂费主要由采购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等构成。根据被评估

设备的类型、运距、运输方式等加以确定。

安装调试费,根据被评估设备的用途、特点、安装难易程度等加以确

定。

② 进口设备

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到岸价(CIF)、关税、外贸代理费、银行手续

费、商检费、国内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不

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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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设备到岸价,通过核实其原始采购合同、凭证,并向代理商访谈咨询,

分析反映其价格变动水平的资料等方式确定。

进口环节的税金、检测费用、代理及手续费等,依据评估基准日相关

法规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有关业务的收费情况分析确定。

③ 运输车辆

按照评估基准日同类车辆现行市场价,并考虑其相应的购置附加税、

牌照费及手续费等确定。

④ 电子设备

主要查询评估基准日相关报价资料确定。

2) 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 机器、电子设备

一般综合年限法和勘查法两种结果,按以下公式加以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查法成新率×60%+年限法成新率×40%

其中:

年限法成新率=剩余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勘查法成新率,是根据被评估设备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情况,由评估人

员通过对设备使用条件、运行维护记录和实际状态核实、勘查加以确定。

价值量较小设备,综合成新率按年限法成新率确定。

② 运输车辆

分别运用年限法、里程法计算其成新率,取二者之中的最低值作为理

论成新率,在此基础上,依据对车辆的现场勘查情况,确定对理论成新率

的修正系数,以修正后的理论成新率作为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修正系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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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经济使用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经济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 经济行驶里程×100%

3. 在建工程

此次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设备安装工程账面价值主要分为设备购置费、安装费及其他费,采用

重置成本法评估。

1)设备的确定:

通过查阅企业账务和合同,对已购买的到厂设备,根据评估基准日市

场价格的,以此价格加计运杂费等合理费用确定设备的重置成本。其中:

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设备购置价格不含进项税。对购买设备的预付款,

按已预付款确定评估值。

2)安装费的确定

对工期较短安装费用价格变动不大,采用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

值。对工期较长安装费用价格变动较大的,采用价格指数法调整核实后的

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资金成本的确定

按实际工期计取资金成本,对于实际工期大于合理工期的工程,按合

理工期计取资金成本。

4. 工程物资

评估人员对委估工程物资进行逐项清点, 并观察实物状态, 核实账面

价值,因工程物资购置时间较短且可正常使用, 评估人员以核实后的账面

价值确定评估值。

5. 土地使用权

评估方法根据被评估土地的权利形态、用途、区位和利用条件等加以

确定。对当地发布的基准地价符合现势性操作要求、被评估土地位于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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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之内的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对能够取得

当地土地取得和开发成本资料的工业用地选取成本逼近法实施评估。

1)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

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对待评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

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

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评估宗地土地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价值的方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被评估宗地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2) 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

一定的利息、利润、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被评估土地使用

权价值的评估方法。其基础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

润+土地增值收益

在此基础上,根据被评估土地在区域内的位置和个别条件及其规定的

土地使用年限,修正得到被评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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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无形资产

对外购的生产管理用软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与设备购置相关的

技术使用费,本次已纳入设备中评估;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评估按审计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8. 其他非流动资产

对于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利益流入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本次评

估为零;其他申报内容按核实后账面值确认其评估值。

(三) 负债: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过

程如下:

(一) 接受委托

本公司接受委托前,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了

会谈,并与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详细了解了此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在此

基础上,本公司遵照国家有关法规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资

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并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 资产清查

根据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资料,评估人员

于 2016 年 1 月 5 日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对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

要的调查、核实。听取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对待评资

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对申报的资产进行账账核实、账表核实、账实核实。

1. 房屋建筑物的清查

对企业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进行必

要的勘查,深入现场,逐项勘查实物,核实建筑面积,查验企业提供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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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所有权证,核查房屋建筑结构、建筑质量、完工日期、平面形状、室内

外装修情况、水暖电等配套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并将现场勘查结果详细

记入《房屋建筑物现状勘查表》中,作为评估计算的重要依据。

2. 对机器设备的清查

对企业申报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运输车辆,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

细表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设备的使用环境、工作负荷、维护保养、

自然磨损、大修、中修、小修及日常维护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并通过与设

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广泛接触,详细了解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以

及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通过问、观、查,详细了解设备现状。

评估人员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委托方对申报表进行相应修改或作出

补充说明。

3. 对土地使用权的清查

对土地使用权的清查,评估人员核实了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相关权证、

出让合同、缴款凭证等资料,并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委估宗地的四至

及利用现状进行了调查。

4. 对存货的清查

对企业申报的存货,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查阅了大量有关购销合

同、购货发票、销售发票及其它原始会计资料;采用了抽查方法核实了存

货资产,以清查核实后的实物资产及数量作为评定估算的依据。

5. 对往来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的清查

对往来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搜集了往来

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证明文件及有关会计资料,

对往来款进行了函证,对非实物性资产及负债进行必要的账务核实,以清

查核实后的资产及相关信息作为评估的依据。

(三) 评定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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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在进行必要的价格与市场调查、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对企业

各项资产和负债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测算,从而确定被评估

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

(四) 评估汇总及报告

本次评估是按《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

告指南》的要求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评估

说明。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了三级复核。

十、 评估假设

1、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

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2、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将保持持续经营,并在经营方式上

与现时基本保持一致;

3、国家现行的税赋基准及税率,银行信贷利率以及其他政策性收费等

不发生重大变化;

4、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租自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部分被评估房屋建筑物占用土地,在相关租赁协议届满后,可以通过续租

或其他合理形式在房屋建筑物剩余使用期限内继续使用;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 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

估,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64,283.82 万元,评

估价值为 481,565.79 万元,增值额为 17,281.97 万元,增值率为 3.72%;

负债账面价值为 168,122.22 万元,评估价值为 168,122.22 万元;股东全

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96,161.6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13,443.57

万元,增值额为 17,281.97 万元,增值率为 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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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70,826.11 70,491.70 -334.41 -0.47

2 非流动资产 393,457.71 411,074.09 17,616.38 4.48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354,380.01 365,728.95 11,348.94 3.20

9 在建工程 2,446.56 2,554.37 107.81 4.41

10 工程物资 38.63 38.63 0.00 0.00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18,137.78 24,591.35 6,453.57 35.58

15 开发支出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150.53 15,150.53 0.00 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04.20 3,010.25 -293.95 -8.90

20 资产总计 464,283.82 481,565.79 17,281.97 3.72

21 流动负债 105,421.32 105,421.32 0.00 0.00

22 非流动负债 62,700.90 62,700.90 0.00 0.00

23 负债合计 168,122.22 168,122.22 0.00 0.00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96,161.60 313,443.57 17,281.97 5.84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

人员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的

有关事项。

1. 审计的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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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报告编号为“希会审字(2016)0538 号”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2. 本次评估的设备评估值中不含增值税。

3. 本次评估过程中没有考虑被评估对象转让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费。

转让过程中的税费按税法各自承担。

4. 待估宗地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866666.67 平方米,剥离碱化工后

土地没有分宗,在评估基准日,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本次评估

申报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754546.92 平方米。本次评估土地面积采用陕西

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土地面积情况说明》提供的数据,最终土地

面积应以将来分割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准。面积若发生变化,

评估值应作相应调整。

5. 本次评估范围部分房屋建筑物中,3#磅房、联碱磅房、消防站和 1#

门门房共四项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面积合计 1563.28 平方

米,对于以上房屋建筑物,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就此出具了相

关承诺函,承诺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对评估范围内的建(构)

筑物拥有收益、处分权利,不存在现实和潜在的产权纠纷。企业申报的房

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产证房屋的面积根据企业申报的面积确定,可能与将

来确权办证时测量的面积有差异。本次评估未考虑办证时可能发生的相关

费用。

6. 本次评估范围内部分资产所占土地系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

司从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用。

7. 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30 万吨合成氨、30 万吨

甲醇,以及甲胺与 DMF 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建(构)筑物、管道沟槽等,共

缴纳了包含基础设施配套费、墙改基金、劳保统筹等前期建设费用 3500 万

元。该企业已取得了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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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报建证照。大部分房屋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

有限公司书面说明进入评估范围的所有房屋建筑物所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

费等前期规费已全部缴纳,不存在欠缴问题。本次评估时房屋建筑物均计

算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前期规费。

8. 截止评估基准日,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拥有 4 项实用新

型专利,相关成本已经费用化,未在该公司资产账面反映。这些实用新型

具体包括: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1 2013205421099 一种直流式天然气燃烧器喷枪头

2 201420321733.0 一种适用于燃料气掺烧工艺的锅炉点火枪

3 201420329920.3 一种化工火炬燃料气热能回收利用系统

4 201520578541.2 一种甲醇合成氢回收尾气的回收利用系统

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的产生和使用情况,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

公司提供了说明: 该公司所依赖的主要生产装备是整体成套设计、建设的,

其申请的上述实用新型专利,主要用于部分特定的生产环节,来自于对日

常生产操作、经验的总结和改进,可以使生产过程更安全、实用,目前对

该企业收益和经济效益的影响尚不明显,所起作用还十分有限,目前难以

通过合理的分析、计量手段提供客观评估和反映其价值所需的必要资料。

评估人员经过与企业有关人员的访谈和分析后,考虑到相关实用新型

专利目前发挥作用情况,以及实施评估需具备的必要计量和量化条件,此

次评估结论未包括上述纳入重组范围的实用新型专利,提请委托方和相关

报告使用方对此予以关注。

9. 本公司对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的资产只进行价值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为报告使用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

认或发表意见不在我们的执业范围,我们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

证。我们仅根据评估准则和执业规范要求对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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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提供的被评估资产的权属证明及来源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查验情况按

规定进行了披露。

10. 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所提供的资料是进行本次资产评估的基础,

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本评估报告的结论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

2.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3.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4. 根据相关规定本报告需提交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准备案手

续后方可用于实现规定的经济行为。

5.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

外。

6. 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超过 2016 年 12 月

30 日使用本评估结果无效。

7. 本评估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仅使用报告中部分内容所导

致的可能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四、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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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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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一、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附件二、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延长石

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陕西兴化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15】353

号)复印件;

附件三、 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 被评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 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另附);

附件六、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七、 委托方承诺函;

附件八、 被评估企业承诺函;

附件九、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附件十、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十一、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二、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业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三、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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