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投资-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
评估技术说明
中和评报字(2015)第 BJV3062D005 号
(共一册,第一册)
二○一六年六月一日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资产评估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被评估企业概况 .................................................................................................................................2
第二部分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4
第三部分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6
第四部分 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7
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 7
机器设备评估技术说明 ................................................................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 18
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 19
第五部分 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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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第一部分 被评估企业概况
一、被评估企业注册情况
名称: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贵溪市府北路环保局六楼
法定代表人:赵剑博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29 日
营业期限:2011 年 11 月 2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硝酸铵、多孔硝铵、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 被评估企业简介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是由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江
西美越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截至评估基准日,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如
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510.00 51.00
江西美越投资有限公司 490.00 49.00
合 计 1,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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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被评估企业近三年审计后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556.84 1,639.37 1,678.28
负债合计 99.62 89.88 129.83
净 资 产 1,457.22 1,549.49 1,548.45
项 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5,581.13 6,821.92 7,046.14
净 利 润 96.16 92.71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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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容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
及相关负债。
本次评估的资产总额 16,782,754.63 元,其中:流动资产 15,387,623.60
元,固定资产 1,236,970.65 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160.38 元;负债总
额 1,298,240.33 元,全部为流动负债,股东全部权益 15,484,514.30 元。
详细见下表:
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金额 负债及股东权益 金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789,608.43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4,460,000.00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9,409,075.31 应付账款
预付款项 85,471.97 预收款项 563,640.00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36,323.01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13,075.40
其他应收款 应付利息
存货 569,189.15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685,201.92
其他流动资产 74,278.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15,387,623.60 流动负债合计 1,298,240.33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借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付债券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付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专项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预计负债
固定资产 1,236,970.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建工程 其他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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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金额 负债及股东权益 金额
工程物资 递延税款贷项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1,298,240.33
油气资产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实收资本 10,000,000.00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商誉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专项储备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160.38 盈余公积 549,489.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935,024.9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95,131.03 股东权益合计 15,484,514.30
资 产 总 计 16,782,754.63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6,782,754.63
以上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范围及被评估企业所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
一致,其账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未单独
出具审计报告。
二、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集中分布在位于江西省贵溪市府北路环保
局六楼的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区内。
本次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实物资产主要包括:
存货、车辆、电子设备等。
1、存货账面价值为 569,189.15 元,主要为企业外购的普通硝铵。
2、车辆账面原值为 1,750,000.00 元,账面净值为 1,185,425.23 元;
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 64,479.00 元,账面净值为 51,545.42 元,电子设备
主要有华硕计算机、防伪税控系统电脑、打印机、金蝶财务软件等,车辆
为维拉克斯越野车 3778CC、奔驰越野车 WOCBF7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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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一、资产核实人员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
考虑到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虽为独立法人,仅销售控股股
东产品,控股股东视其为内部销售单位,主要职责为开拓市场,盈利不是
其主要考核指标。鉴于该公司资产价值相对很小,资产类型简单,根据项
目总体安排,此次未赴该公司所在地现场工作,评估人员通过调阅评估需
搜集的资料履行了替代评估程序。
按照本次评估资产清查申报要求,评估人员要求兴化股份(江西)化
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清查申报明细表,同时收集被评估资产的产权
归属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通过了解涉及评估范围内具体对象的详细状况,审查各类资
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写不全、错填、漏填、资产项目填写不明
确等现象,通过沟通、交流要求被评估企业及时更正、补充和完善评估申
报资料。
二、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无。
三、核实结论
通过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产权进行了解,收集必要的资料,对被评估
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了分析核查,没有发现被评估资产存在与账面记录不
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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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一、 资产概况
评估范围为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各项流动资产,
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
上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如下所示: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元) 占流动资产比例
1 货币资金 789,608.43 5.13%
2 应收票据 4,460,000.00 28.98%
3 应收账款 9,409,075.31 61.15%
4 预付账款 85,471.97 0.56%
5 存货 569,189.15 3.70%
6 其他流动资产 74,278.74 0.48%
流动资产合计 15,387,623.60 100.00%
二、 评估依据
(一)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原始会计资料、资产评
估申报明细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二)银行提供的基准日银行对账单等;
(三)评估人员了解和掌握的资料;
(四)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价格信息资料;
(五)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三、 评估过程
1、评估人员对确定的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进行初步了
解,提交评估准备资料清单和评估申报明细表示范格式,按照评估规范化
要求,指导企业填写流动资产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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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流动资产评估申报资料,对报表、核算资料
和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分析核对。对重复申报、遗漏未报项目,要求企业
修改、完善。
3、将核查后的流动资产申报明细表,录入计算机,建立相应数据库;
遵照评估准则、规范和对资产评估管理的规定,确定各类资产在评估基准
日的市场价值,编制相应评估汇总表;
4、提交流动资产的评估技术说明。
四、 评估方法
(一)货币资金的评估说明
1、 现 金 的 评 估 说 明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现金账面值为 1,699.10 元。评估人员
调取了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的现金核算、清查资料,以核查后
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 银 行 存 款 的 评 估 说 明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账面值 787,909.33 元,明细
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币种 账面价值
1 建行贵溪市支行 36001952100052506673 人民币 753,884.46
2 鹰潭农商银行 130997110000015148 人民币 34,024.87
合 计 787,909.33
评估人员主要通过查阅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进行核实并向相
关银行进行了函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二)应收票据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应收票据账面值 4,460,000.00 元,为
银行承兑汇票。评估人员调阅了相关原始凭证,对应收票据进行了核查,
未发现存在异常,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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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收账款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041,716.81 元,
坏账准备 632,641.50 元,为应收货款。评估人员调阅了相关资料,分析了
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根据应收账款以往的回收情况,采用账龄分析法以
其账面余额扣减估算的坏账风险损失作为评估值,其中,账龄在 1 年以内
(含 1 年)的款项坏账风险损失率为 5%,账龄在 1-2 年的款项坏账风险损
失率为 10%,账龄在 2-3 年的款项坏账损失率为 20%,账龄在 3 年以上的款
项坏账风险损失率为 100%。
经过上述评估,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9,409,075.31 元,坏账准备评估为
零。
(四)预付账款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余额 85,471.97 元,为
企业向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预付的存货采购款。评估人员调阅了相
关资料,并就预付款项询问了被评估企业有关人员,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评估值。
经过上述评估,预付账款评估值为 85,471.97 元。
(五)存货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569,189.15 元,主要
为企业外购的普通硝铵,评估人员通过调阅被评估企业存货的核算、清查
资料,进行分析,未发现企业申报内容存在异常,决定以此作为存货评估
的基础资料。
对正常生产的产成品,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评估值=不含税销售单价-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所得税-
适当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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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示例:普通硝铵(产成品评估明细表第 1 项)
不含税销
品名 销售状态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位成本 账面值
售单价
普通硝铵 1212.16 正常 吨 529.00 1,075.97 569,189.15
根据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后的利润表计算各
项费率如下:
项 目 计算公式或依据 金 额(元)
销售收入 取自 15 年报表 70,461,366.81
销售费用 取自 15 年报表 11,033,267.05
销售费用率 3=2/1 15.66%
税金、附加 取自 15 年报表 136,457.80
税金、附加率 5=4/1 0.19%
所得税 取自 15 年报表 0.00
所得税率 7=6/1 0.00%
营业利润 取自 15 年报表 -200,215.71
营业利率 9=8/1
评估单价=1212.16×(1-15.66%-0.19%)
= 1,020.03 元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评估单价
= 529.00×1,020.03
= 539,595.87 元
通过上述评估,存货的评估值为 539,595.87 元。
(六)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74,278.74 元,为企业于待抵扣增值税、预
交企业所得税等,评估人员调阅了相关凭证,询问了被评估企业有关人员,
对其他流动资产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存在异常,按核查后的账面值确认评
估值。
通过上述评估,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值为 74,278.7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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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评估结论及分析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流动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流动资产评估结果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1 货币资金 789,608.43 789,608.43 0.00 0.00
2 应收票据 4,460,000.00 4,460,000.00 0.00 0.00
3 应收账款 9,409,075.31 9,409,075.31 0.00 0.00
4 预付账款 85,471.97 85,471.97 0.00 0.00
5 存货 569,189.15 539,595.87 -29,593.28 -5.20
6 其他流动资产 74,278.74 74,278.74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15,387,623.60 15,358,030.32 -29,593.28 -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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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评估技术说明
一、 评估范围
本次参与评估的是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申报的运输车辆、
电子设备。根据申报的资料,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运输车辆账面原值
为 1,750,000.00 元,账面净值为 1,185,425.23 元;电子设备账面原值为
64,479.00 元,账面净值为 51,545.42 元。
设备申报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运输设备 1,750,000.00 1,185,425.23
电子设备 64,479.00 51,545.42
合计 1,814,479.00 1,236,970.65
二、 机器设备概况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华硕计算机、防
伪税控系统电脑、打印机、金蝶财务软件等,车辆为维拉克斯越野车 3778CC、
奔驰越野车 WOCBF7BE。
三、 机器设备清查情况说明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申报明细表,调阅了与被评估设备相关的资料,对
相关设备的产权状况、存在及使用状况进行了了解。在核查过程中,对申
报表上有关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启用日期等错误、缺漏
等进行了更正和补充。
对重点设备,索取原始合同、凭证、产权证明文件等复印件,作为评
估的必要依据。
通过现场清查,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此次申报评估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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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8 项,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账面原值合计 1,814,479.00 元, 账
面净值合计 1,236,970.65 元。详见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及固定
资产—电子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
四、 评估依据
(一)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申报明细表;
(二)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映设备运行、使用等
信息的相关资料;
(三)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车辆行驶证等产权证明;
(四)《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5 年);
(五)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设备购建合同、原
始凭证;
(六)评估人员通过网络查询、市场调查等收集的信息资料;
五、 评估过程
(一)评估准备阶段:
根据评估资产的构成特点,按照评估规范化要求指导被评估企业填写
《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和《固定资产—电子设备清查评估明
细表》。
(二)核查及资料收集阶段:
.根据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调阅评估设备的合
同、凭证、技术文件等,收集评估所需的资料;
(三)综合处理阶段:
1.了解被评估设备的市场行情和价格信息,为确定设备的重置价值提供
支持;
2.了解被评估设备的现状、使用及维护情况,作为确定设备的综合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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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的参考依据;
3.在确定设备成新率和重置价值的基础上计算设备的评估值,以反映其
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4.汇总评估结果并编写评估说明。
六、 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
即:评估价值 = 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七、 评估计算
1) 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① 运输车辆
按照评估基准日同类车辆现行市场价,并考虑其相应的购置附加税、
牌照费及手续费等确定。
② 电子设备
主要查询评估基准日相关报价资料确定。
2) 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 电子设备
采用年限法成新率,按以下公式加以确定:
年限法成新率=剩余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年限)×100%
② 运输车辆
分别运用年限法、里程法计算其成新率,取二者之中的最低值作为理
论成新率,在此基础上,依据对车辆的现场勘查情况,确定对理论成新率
的修正系数,以修正后的理论成新率作为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修正系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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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经济使用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经济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 经济行驶里程×100%
八、 评估案例
案例一 奔驰越野车WOCBF7BE(车辆评估明细表、序号1)
1、车辆概况
车辆牌号:赣 L-H1118
厂牌型号:奔驰越野车 WOCBF7BE
发动机号码:27392880414386
车辆识别代号:WDCBF7BE9BA695031
使用性质:非营运
定额乘客:7 人
启用日期:2011 年 6 月
已行驶里程:65000 公里
生产厂家:德国奔驰
经评估人员询问车辆驾驶人员,该车能正常使用,按时进行保养。
2、重置价值的确定
(1)购置价:通过向当地经销商查询,该型汽车市场价 1,248,000.00 元,
不含购置价 1,066,666.67 元。
(2)车辆购置税:为不含增值税价的 10%,
即:1,248,000.00 /1.17×10%= 106,666.67(元)(取整)。
(3)牌照费等其他费用: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取 500 元。
(4)重置价值
车辆重置价值=车辆不含购置价+购置税+牌照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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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 1,173,800.00(元)
3、成新率的确定
该车辆运行正常,维护保养良好。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1-4.59/15)×100%=69%
行使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经济行使里程)×100%
=(1-65000/600000)×100%
=89%
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69%
4、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 1,173,800.00×69%
= 809,922.00(元)
九、 评估结果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此次申报评估的机器设备的账面原值
合计 1,814,479.00 元, 账面净值合计 1,236,970.65 元;评估原值为
1,465,300.00 元,评估净值为 942,991.00 元,评估净值比账面净值减值
293,979.65 元,减值率为 23.77%。
机 器 设 备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单位:人民币元
增值
资产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评估原值 评估净值 增值额
率%
车辆 1,750,000.00 1,185,425.23 1,416,500.00 914,283.00 -271,142.23 -22.87
电子设备 64,479.00 51,545.42 48,800.00 28,708.00 -22,837.42 -44.31
合计 1,814,479.00 1,236,970.65 1,465,300.00 942,991.00 -293,979.65 -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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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十、 机器设备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本次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机器设备评估减值
293,979.65 元,减值率为 23.77%。原因分析如下:
电子设备、车辆:由于电子设备、车辆更新较快,评估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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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158,160.38 元,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影响的
所得税费用,评估人员首先了解递延税款借项报表、总账、明细账的一致
性,以及递延税款借项形成的原因、时间、原始发生额和内容,调阅了相
关文件,递延税款借项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影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评估值按账面值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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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范围为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申报的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
债,流动负债包括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上
述负债在评估基准日账面值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占负债比例
1 预收款项 563,640.00 43.42%
2 应付职工薪酬 36,323.01 2.80%
3 应交税费 13,075.40 1.01%
4 其他应付款 685,201.92 52.78%
流动负债合计 1,298,240.33 100.00%
(一)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账面值 563,640.00 元,为企业预收的销货款,评估人员了解、
分析了负债的形成原因、账龄等情况,查阅了相关凭证等资料,以核实后
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预收款项的评估值为 563,640.00 元。
(二)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为 36,323.01 元,是企业应付而未付的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等。
评估人员核查了相应的会计凭证及企业有关工资政策,以及相关核算
资料,以核实无误账面值 36,323.01 元确认为评估值。
(三)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评估基准日账面值 13,075.40 元,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已计提
而尚未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防洪保安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评
估人员核查了企业相关核算、纳税申报表等资料。在此基础上,以经核实
的账面值 13,075.40 元确认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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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 685,201.92 元,包括应付运费、职工养老保险等款
项。评估通过调阅会计核算及凭证资料,了解相关负债的真实性,以核实
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的评估值为 685,201.92 元。
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负债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1 预收款项 563,640.00 563,640.00 0.00 0.00
2 应付职工薪酬 36,323.01 36,323.01 0.00 0.00
3 应交税费 13,075.40 13,075.40 0.00 0.00
4 其他应付款 685,201.92 685,201.92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1,298,240.33 1,298,240.33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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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一、评估结论
我们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兴化股份(江西)化工有限公司的总资产账面价
值为 1,678.28 万元,评估价值为 1,645.92 万元,增值额为-32.36 万元,
增值率为-1.93;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29.82 万元,评估价值为 129.82 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548.46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516.09 万元,增值额为-32.36 万元,增值率为-2.09。评估结果详见下
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538.76 1,535.80 -2.96 -0.19
2 非流动资产 139.51 110.12 -29.39 -21.07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123.70 94.30 -29.40 -23.77
9 在建工程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无形资产
13 开发支出
14 商誉
15 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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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2 15.82 0.00 0.00
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 资产总计 1,678.28 1,645.92 -32.36 -1.93
19 流动负债 129.82 129.82 0.00 0.00
20 非流动负债
21 负债合计 129.82 129.82 0.00 0.00
22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 1,548.46 1,516.10 -32.36 -2.09
二、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1、本次评估流动资产评估减值 2.96 万元,减值率 0.19%,主要原因是:
存货采用市场法评估形成减值。
2、本次评估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减值 29.40 万元,减值率为 23.77%。
主要由于电子设备、车辆更新较快,评估减值。
三、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评估结论是根据上述原则、前提、依据、方法、程序得出。
2、本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3、评估结论是对评估基准日资产市场价值的反映。
4、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5、本次评估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
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
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6、评估结论是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职业水平
和能力的影响。
四、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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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说明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交日所评估资产无重大变化,资产价格标准
也无重大变化。在评估有效期以内,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不
能直接使用评估结果,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的调整;若资
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
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六、资产结论的效力、使用范围与有效期
1、本评估结论系评估专业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具的意见,具有法
律规定的效力。
2、本报告专为委托人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而作。除按规
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外,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除获得我公司预先
同意外,皆不得转载于任何文件、公告及声明。
3、本评估结论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值,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
超过 2016 年 12 月 30 日该评估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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