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9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
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期间,普邦园林董事会充分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
2、为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工作进程,普邦园林与北京博睿赛思信息系统集成
有限公司、北京金池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对方已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意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独立董事在详细了解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事宜后,认为
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继续停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继续停牌,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正文结束。)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柳 絮 杨小强 袁奇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