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6-091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
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居善”)拟向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按照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的相关要求,公司拟与其签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对先锋居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责任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 25,000 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
确认为准)。
2、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发对、0 票弃权。该《最高额
保证合同》的生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任人称: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672 号大冲商务中心 2 栋 4 号楼 5
层
3、法定代表人:朱敏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11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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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互联网技术开
发;商务信息咨询;家居用品、家用电器、汽车用品、装饰品、建筑材料的网上
销售;从事广告业务;动漫设计技术的开发;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房
地产投资咨询;建筑设计咨询;建筑装修工程咨询(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主要财务状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指标名称/期间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流动资产 411,687,906.43 393,140,860.80
资产总额 459,782,416.11 440,870,764.01
流动负债 353,872,555.55 328,132,821.0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负债总额 353,872,555.55 328,132,821.08
净资产 105,909,860.56 112,737,942.93
营业收入 668,802,137.89 153,763,082.75
利润总额 127,723,731.97 9,266,610.21
净利润 95,498,176.53 6,828,082.37
8、主要股东:深圳世联先锋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期限: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债务人依具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3、担保的金额: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力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之和
4、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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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
分行申请人民币 4 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因该授信额度有效期调整为 1 年,已
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到期。因此 2016 年 7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及《关于深圳
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及
先锋居善合计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作为该授
信额度的调增和续期申请。公司向先锋居善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整体向中信银
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先锋居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
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先锋居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04%。截至 2016 年 7 月 8 日,加上本次担保金额 25,000
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担
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1,609 万元(其中 99.73%为向公司全资子公
司世联信贷及先锋居善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1.44%。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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