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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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135 证券简称 乐凯胶片 编号 2016-023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乐凯集团拟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起未来 12 月内,投入不低于 1,000 万元

人民币,增持乐凯胶片股份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

2015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7 月 8 日期间,乐凯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增持乐凯胶片 股份 81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2015 年 7 月 11 日,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乐

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股价稳定具体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32),

公告中披露了控股股东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集团”)增持计

划。2016 年 7 月 8 日,公司接到乐凯集团函告,其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乐凯集团;

(二)乐凯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126,418,76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3.8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针对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乐

凯集团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承诺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票;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1

(三)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数量:投入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5 年 7 月 11 日起 12 个月内。

(五)本次增持股票所需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结果

截止乐凯集团函告日,其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1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均价 12.28 元/股,共投入资金 10,012,963.47 元,完成了此前的增持承

诺;乐凯集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27,234,1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11%。本

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有关规定。

四、相关法律意见

针对本次增持行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认为:

(一)增持人依法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及其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

会提出要约豁免申请的条件。

五、乐凯集团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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