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峰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声明
鉴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Z000638,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系股票依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拟
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购买(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绥芬河市盛泰经贸有限公司
90%的股权转让给刘志峰,并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60%的股权以及四川执象网络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人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之一,现作出如下声明: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侦查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特此声明!
(本页无正文,为《刘志峰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声明》之盖章页)
刘志峰(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