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
股票复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有关议案,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至今,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
请财务顾问、独立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就重组方案中的各
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期
间定期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收购的标的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跨境进口电商业务的企业,属于跨境电商行业,该行
业近几年在国内发展迅速,相关监管政策正处于不断调整、完善的过程中。尤其是 2016 年 3
月、4 月、5 月,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关
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
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就
修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鉴于目前上述监管政策的变化、调整,将影响该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行业的竞争格局,
在此基础上,公司经过充分调查论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包括中小股东通过电话咨询提出的
建议);同时,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与具体交易条款进行了更为深入详尽的商谈,然而
公司与交易对方最终无法就重要交易条款达成一致。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周一)开市起复牌。
我们认为,公司在充分结合上述事项发展及现状的情况下,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未来经营中,
公司将积极通过内生式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寻求更多的行业发展机会。公司终止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暨股票复牌事宜。
(下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姚明安 蔡飙 冯育升
2016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