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证券代码:000821 公告编号:2016-28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及相关维护证券市场稳
定措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和 2015 年 7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及相关维护证
券市场稳定措施的公告》(编号:2015-39)和《关于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及
相关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措施的补充公告》(编号:2015-40):为响应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6 年 7 月 9 日,不减持持有公司的股票,大股东和公司承诺: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未来制定如下一种或者多种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增持(含认购股份)、董监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员工持
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实施。公司控股股东京
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于近期以适当形式
增持公司股票(含认购股份)。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
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上述承诺和措施结果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6
年 7 月 9 日之间遵守承诺,未减持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内未减持公司股票。
3、公司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截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汇添富基金-招商
银行-京山轻机—成长共享 30 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入公司股
票 16,241,918 股,成交金额合计 229,153,972.68 元,交易均价 14.11 元/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40%。
截至 2016 年 7 月 9 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完全履行了 2015 年 7 月作出的
承诺义务,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完成了维护公司股价的承诺。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