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64,680,4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2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于 2015 年 6 月向 8 名特定对象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认购
对象分别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
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桂兴,共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64,680,426 股,该等股份于 2015 年 7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上述特定对象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
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 333,474,232 股增加至 398,154,658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共 8 名,分别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张桂兴。前述 8 名发行对象承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
日起,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12 个月内不转让和上市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 64,680,4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8 家。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限售股
序 备
限售股份持有人全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数量占公司股份
号 注
(股) (股) 总数的比例(%)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90,679 6,990,679 1.76
2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57,789 6,657,789 1.67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76,378 10,876,378 2.73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
4 12,521,970 12,521,970 3.15
有限公司
5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64,447 6,664,447 1.67
6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02,396 7,202,396 1.81
7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614,913 8,614,913 2.16
8 张桂兴 5,151,854 5,151,854 1.29
合计 64,680,426 64,680,426 16.25
本申请书中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其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
富春源通定增 3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341 号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兴业银行-财通定增 2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兴业银行-财
通定增 3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添利 13 号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添利 2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外贸信托恒盛定向增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外贸信
托 2 号)、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375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
行-富春定增 381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88 号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333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
钜派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419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407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
增 401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 418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添利 3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
增 397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定增 288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增利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唯
一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添利 10 号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添利 16 号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购买本次发行
的股票;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管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
瑞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瑞盈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购买本次发行的股票;申万菱信(上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管理的申万菱信基金-光大银行-申万菱信资产-华宝瑞森
林定增 1 号等产品购买本次发行的股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管理的诺
安基金-工商银行-沈利萍产品购买本次发行的股票;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其管理的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鹏德成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购买本次
发行的股票;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管理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分级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等产品购买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族证券就本次尤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
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民族证券对尤夫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