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翔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7-08 21:42: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范自力: 何丹: 刘兴祥: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