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二)

来源:深交所 2016-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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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验 资 报 告

索引 页码

验资报告

—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1

— 附件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2-2

— 附件 3.验资事项说明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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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XYZH/2016GZA10433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收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实收情况。按

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

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

注册资本(股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

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81,611,517.00 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证监许可[2016]786 号文《关于核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俞叶晓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经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按《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配套融资发行方案》向俞叶晓、沈加南、俞补孝、陈卫、

蒋飞华及王兴兵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根据我们审验,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俞叶晓、沈加南、俞补孝、陈卫、蒋飞

华及王兴兵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已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虞佳英化工有限公司股权作价中的人民币 10,200.00

万元认购贵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1,351,707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46

元/股(协议中发行价按签订时权益确定为 75.68 元/股,根据相关方案,因 2015 年度贵

公司利润分配影响,调整后实际发行价为 75.46 元/股)。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

人民币 1,351,707.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100,648,293.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81,611,517.00 元,业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出具的 XYZH/2016GZA10431 号《验

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金额为人

民币 82,963,224.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使用,不应被

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

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 .验资事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实收资本(股本)

认缴新增注册资

股东名称 土地使用 其中:货币出资

本(股本) 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其他(股权) 合计 占新增注

权 金额 册资本比 占新增注

例(%) 金额 册资本比

例(%)

俞叶晓 643,561.00 48,563,160.00 48,563,160.00 643,561.00 47.61

沈加南 230,030.00 17,358,120.00 17,358,120.00 230,030.00 17.02

俞补孝 178,155.00 13,443,600.00 13,443,600.00 178,155.00 13.18

陈卫 124,336.00 9,382,400.00 9,382,400.00 124,336.00 9.20

蒋飞华 88,591.00 6,685,120.00 6,685,120.00 88,591.00 6.55

王兴兵 87,034.00 6,567,600.00 6,567,600.00 87,034.00 6.44

合 计 1,351,707.00 0.00 0.00 0.00 0.00 102,000,000.00 102,000,000.00 1,351,707.00 100.00 0.00 0.00

附件 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

货币单位:人民币

被审验单位名称: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元

认缴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 本次增加额 占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总额比 金额 总额比例

(%) (%)

例(%) (%)

一、无限售条件股份 31,977,517.00 39.18 31,977,517.00 38.54 31,977,517.00 39.18 31,977,517.00 38.54

二、有限售条件股份 49,634,000.00 60.82 50,985,707.00 61.46 49,634,000.00 60.82 1,351,707.00 50,985,707.00 61.46

合 计 81,611,517.00 100.00 82,963,224.00 100.00 81,611,517.00 100.00 1,351,707.00 82,963,224.00 100.00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常州强力电子新材

料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8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江苏省常州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250972865L 的《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为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工业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贵公司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81,611,517.00 元。

贵公司属电子化学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包括化工原料(按许可证核定的经营,

经营场所不储存)销售;3,9-双[2-(3,5-二氨基-2,4,6-三氮嗪)乙基]-2,4,8,10-

均四氧烷辛环螺环[5,5]十一烷(CTU-G)(固化剂)、六芳基二咪唑光刻胶引发剂、

三溴甲基苯基砜、三氮嗪光致产酸剂、9-取代吖啶光刻胶引发剂、锍鎓盐阳离子引

发剂、邻苯甲酰苯甲酸精品(OBBA)、邻苯甲酰苯甲酸甲酯(OBM)、三(4-二甲基

氨基)苯甲烷(LCV)、10-(2,5-二羟基苯基)-10-氢-9-氧杂-10-磷杂菲-10-氧

化物(HCA-HQ)、三芳基咪唑(INC)、甲氧基三芳基咪唑(TAI)、甲基苯基砜、

粗品三溴甲基苯基砜(TPS)、溴化钠、醋酸钠的生产及销售;电机配件制造;机械

零部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光电子新材料及新型高分子功能材料的研发;光刻胶

引发剂(PBG 光刻胶引发剂、碘鎓盐光刻胶引发剂)和光刻胶树脂的中试及销售;

技术咨询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股本)及审批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786 号文《关于核准常州强力电

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俞叶晓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

经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向俞叶晓、沈加南、俞补孝、陈卫、蒋飞华及王兴兵非公开发行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根据贵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配套融资发行方

案》、俞叶晓、沈加南、俞补孝、陈卫、蒋飞华及王兴兵与贵公司签订的《非公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俞叶晓、沈加南、俞补孝、陈

卫、蒋飞华及王兴兵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虞佳英化工有限公司股权作价中的人民

币 10,200.00 万元认购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1,351,707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75.46 元/股(协议中发行价按签订时权益确定为 75.68 元/股,根据相关方案,因

2015 年度贵公司利润分配影响,调整后实际发行价为 75.46 元/股)。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俞叶晓、沈加南、俞补孝、陈卫、蒋

飞华及王兴兵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已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虞佳英化工有限公司股权作价中的人民币

10,200.00 万元认购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1,351,707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46 元/股。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351,707.00 元,资本公积为

人民币 100,648,293.00 元。

上述直接或间接股权涉及的上虞佳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凯化工”)

及上虞佳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英化工”)股权变更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及 2016 年 6 月 12 日完成,公司名称亦同时分别变更为绍兴佳凯电子材料有限公

司及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出资涉及的股权关系如下:

2、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950 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佳英化工股东全部股权价值为

25,600.00 万元。经俞叶晓、沈加南、俞补孝、陈卫、蒋飞华及王兴兵与贵公司签

订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认,上述股权价

值最终作价 25,500.00 万元,其中贵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其中的交易对

价 10,200.00 万元,现金支付剩余的交易对价 15,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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