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天壕环境 股票代码:300332 公告编号:2016-057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3 年 12 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
文件,明确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2014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
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
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的要求。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关于本次交
易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
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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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
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纪律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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