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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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6-04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发出。

2、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7 日下午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 150 号公司四楼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公司全体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味先生召集和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能够更好发挥股权激励计划

对公司中高层员工的激励作用,给市场树立良好形象。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海欣食品(002702)

行政处罚的,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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