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引进第三方向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引进第三方向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引进第三方向
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资料,我们是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引进第三方向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子公司汇金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关联方中富汇投资管理
(厦门)有限公司对孙公司海盟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
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讨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引进第三方向孙公
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酆广增 刘明辉 罗建钢
2015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