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深交所 2016-07-08 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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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16-41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16年6月2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6月27日发出补充通知,

会议于2016年7月8日在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吴正明先生主持,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1人,所 持( 或 代 理 )股

份195,254,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180%。其中,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5,534,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12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49,719,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4 人,所持(或代理)股份

49,719,8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2.4056%。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1,940,51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719,8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467,80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3%;反对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786,25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3.2.发行方式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3.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3.4.发行数量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3.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3.6.股份限售期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3.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3.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3.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3.10.上市地点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467,80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3%;反对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786,25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467,80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3%;反对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786,25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的议案》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467,80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3%;反对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786,25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467,80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3%;反对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786,25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式)增加价格调整机制的临时提案》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书>的临时提案》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联的股东章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1,154,263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反

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786,25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33,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1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78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581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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