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58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3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为 11.32 元,
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3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348.08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687.9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以下简称“开户
行”)开立的 350668573326 专项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同
日对该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5]1338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
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
城支行(以下简称“中行越城支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
与募投项目实施单位全资子公司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脉通
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皋埠支行(以下简称“中行皋埠支行”)、浙商
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
在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过程中已严格遵照上述协议执行。
(二) 截至 2016 年 7 月 6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注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 350668573326
注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皋埠支行 367568712316
[注 1]系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 2]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叶脉通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
决定,从 2016 年 2 月 19 日开始办理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叶脉通用暨将公司募投
项目之一的“千兆/万兆以太网用 6A 及 7 类数据缆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叶
脉通用变更为公司的相关手续。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叶脉通用法人主体资格
已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千兆/万兆以太网用 6A 及 7 类数据缆生
产线项目”实施主体已由叶脉通用变更为公司,故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注销
了全资子公司叶脉通用在中行皋埠支行开立的 367568712316 募集资金专户。叶
脉通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 21,027,448.98 元(包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在中
行越城支行开立的 350668573326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存放、使用和管理上述
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将严格遵照公司与中行越城支行、浙商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
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执行。至此,公司与叶脉通用、中行皋埠支行、浙商证券签
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皋埠支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