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维: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 云维 公告编号:临 2016-045

债券代码:122073 债券简称:云债暂停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016 年 7 月 7 日,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

司”)接到煤化集团《关于云维股份增持计划执行情况的函》,告知我公司,煤化

集团于 2015 年 7 月 7 日承诺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计划期间,煤化集团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8%,买入均价 5.01 元。截止本公告日,煤化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2,008,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执行情况

2015 年 7 月 8 日,云维股份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临 2015-059 号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7 日接到实际控制人

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集团”)通知,煤化集团于即日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买入均价为 5.42 元。并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含已增持部分股份)。

2015 年 9 月 14 日,煤化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

份 300,000 股,本次增持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买入均价为 4.74 元。(详见公

司 2015 年 9 月 15 日发布的临 2015-071 号《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

计划实施期间通过上述两次增持,煤化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煤化集团持有本公司

股份 101,508,950 股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7%。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煤化

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02,008,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5%。

二、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实际控制人煤化集团增持公司股份

事宜发表了法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三、 截至公告披露日,煤化集团的增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

四、 煤化集团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五、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煤化集团所增持

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9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云维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