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 云维 公告编号:临 2016-045
债券代码:122073 债券简称:云债暂停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016 年 7 月 7 日,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
司”)接到煤化集团《关于云维股份增持计划执行情况的函》,告知我公司,煤化
集团于 2015 年 7 月 7 日承诺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计划期间,煤化集团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8%,买入均价 5.01 元。截止本公告日,煤化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2,008,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执行情况
2015 年 7 月 8 日,云维股份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临 2015-059 号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7 日接到实际控制人
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集团”)通知,煤化集团于即日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买入均价为 5.42 元。并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含已增持部分股份)。
2015 年 9 月 14 日,煤化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
份 300,000 股,本次增持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买入均价为 4.74 元。(详见公
司 2015 年 9 月 15 日发布的临 2015-071 号《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
计划实施期间通过上述两次增持,煤化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煤化集团持有本公司
股份 101,508,950 股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7%。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煤化
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02,008,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5%。
二、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实际控制人煤化集团增持公司股份
事宜发表了法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三、 截至公告披露日,煤化集团的增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
四、 煤化集团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五、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煤化集团所增持
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