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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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6-02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申请流动资

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柒仟

万元(人民币 70,000,000.00 元),期限为 12 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该贷款业务

由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塑料机械制造厂提供名下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北

翟路 5101 号的房产、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钟表机械厂提供名下的位于上

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297 号、中兴路 315 弄 3 号甲以及中兴路 373 号的房产作抵押

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

人郑树昌先生及施蓓女士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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