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对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相关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对关于对外合作开发中联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交
易价格和方式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王秉科
汪军民
江小军
二○一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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