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 A 公告编号:2016―02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合作开发中联项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中联电子”)为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自 2010 年以来,中联电子一直在努力推进深圳中联城市更新
项目,但项目拆迁谈判的不确定性等重大瓶颈问题仍极大地制约着项
目推进进程。另外,中联电子仅拥有地块内部分物业产权,还不是项
目的当然实施主体,还需要与地块内的其他业主达成一致意见。为了
加快项目推进实施,中联电子拟实行对外合作,引入合作者。
中联电子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拟与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为项目内的业主方之一)、深圳市中地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地公司”)及深圳市苏发联合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发公司”)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
人民币。以该项目公司作为中联项目的实施运作主体,尽快完成拆迁,
启动建设。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鉴于中
电信息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联电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
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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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2016 年 7 月 8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合作开发中联项目的提
案,关联董事周剑、洪观其、吴海、方泽南、张革回避了表决。独立
董事王秉科、汪军民、江小军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70 号电子
科技大厦 A 座 36 楼;企业性质: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
人:宋健;注册资本:64000 万元;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
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资产经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物
业管理(凭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经营);酒店管理;进出口业务(凭
进出口资格证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在合法取
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
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股东为中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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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电信息是我公司控股股东。
2、深圳市中地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广深高速公路以北,龙井路以西欧陆经典花
园二栋 101E;企业类型: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
晓康;注册资本:1000 万元;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房地产信息咨
询。股东为成都新岁丰投资有限公司。
3、深圳市苏发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桑达小区 305 栋 502 室;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万丈青;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主营
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股东
为:深圳市平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义全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分别占 89.35%、10.65%的股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中联电子拟与中电信息、中地公司、苏发公司共同投资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联项目的实施主体,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新成立的项目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等。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经协商一致,股权比例为:中联
电子占 37.4%,中电信息占 24.1%,中地公司占 31%,苏发公司占 7.5%。
2、中联项目概况
中联项目为深圳市上步片区第十四单元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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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块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片区,东临燕南路,南近振
华路,西依兰海路,北靠兰天路。中联项目现有 5 栋建筑物(401、
402、403、407、417 栋),项目规划拆迁涉及的宗地用地面积为 17948
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 11799 平方米,规划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86871.9
平方米。项目拟建成集商业、办公和公寓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
四、对外合作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中联电子、中电信息、中地公司、苏发公司共同出资 2000 万
元成立项目公司,作为中联项目的开发主体。中联项目的运作资金均
由项目公司股东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以股东方借款方式投入,或通过项
目公司贷款解决。
2、项目公司遵循“对等投资,对等收益”的原则。
3、项目公司董事会共 7 人,其中中联电子董事人员 3 名,中电
信息董事人员 1 名,其他合作方董事人员 3 名。董事长由中联电子派
出,董事长同时担任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也由中联电子
派出。
4、项目的具体运作严格遵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的规定。
五、对外合作开发的目的、风险控制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合作开发的目的
自2010年收购中联电子以来,公司承担了较大的财务成本,项目
进展并不顺利,通过引入合作者,加快项目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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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
在对外投资合作开发方案中,设定了以下机制,可以有效控制合
作开发的风险:中联电子为第一大股东,并派出 3 名董事;中联电子
派出人员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董事会聘任高管,市场化
运作;严格遵循公司及国企的监督管理要求;所有经营依法合规;约
定了合作方达不到条件的退出机制等。
3、对公司的影响
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中联项目,可以加快推进中联项目的实施
步伐,提高运作效率,减少公司的资金成本,同时提高公司的投资收
益。
4、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良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2016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中电信息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42.65万元,与中电信息下属深圳市桑达电子设备有限公
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3.16万元,与中电信息下属深
圳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51万
元,与中电信息下属深圳桑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46.80万元,与中电信息下属深圳迪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72万元,与中电信息下属深圳市桑
达电子通讯市场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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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交
易价格和方式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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