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1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三十个交易日交易安排
暨七月十二日起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1.8 条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
于 7 月 11 日继续停牌一天, 月 12 日起复牌交易。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泰电气”)此前因存
在拟披露重大事项,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发布了《临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5),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欣泰电气;证券代码:300372)自 2016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2016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因公司仍在继续
跟进上述重大事项故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公司股票
继续停牌。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6]57 号),并于 2016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
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关于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暨继续停
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由于当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的是
《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相关事项仍有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2 日起继续停牌。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 号)
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 号),并于 7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6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1.8 条的规
定,在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并对外
公告后,公司股票将于公告次一交易日继续停牌一天,随后复牌,交易三十个交
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复牌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
决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开市起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
日后,预计于 8 月 23 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在公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
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