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6-032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 2016 年 7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向所有董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并与各位董事确认已收到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
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董事章文藻、韦岗、唐
占库、独立董事龙哲、程浩忠参加通讯表决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文藻先生召集,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房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拟
出售公司房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交易税费)的价格出售北
京市朝阳区光熙门北里甲 28 号楼地下 1 层及地上 1-4 层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
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王天青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事宜,签署有关合同和文件并及时向
董事会报告。董事会认为:出售该房产有利的改善公司资产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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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出售该房产产生的现金流量将极大地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及投资并购项目提供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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