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811 证券简称: 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6-015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42,065,97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66%)的股东红塔创
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 8,7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止本公告日,红塔
创新持有烟台冰轮42,065,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因公司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原非流通股,已解除限售;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数量将不超过8,700,000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2%)。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对
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6、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 。
红塔创新此前未披露减持意向、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红塔创新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
2、红塔创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红塔创新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
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红塔创新股份减持计划告之函。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