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配股发行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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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16-035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远地产”)配股事宜经 201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 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54 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7 月 12 日(T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华远地产总股本 1,817,661,006 股为基数,每 10 股

配售 3 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545,298,301 股,本次发行对全体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

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实施。

3、本次配股价格为 3.36 元/股,配股代码为“700743”,配股简称为“华远配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7 月 12 日(T 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 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远地产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T+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

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

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 2016 年 7 月 13 日

(T+1 日)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T+6 日),华远地产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

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 2016 年 7 月 8

日(T-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华远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有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华远地产/发行人 指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 10:3 的比例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

股票

股权登记日/T 日 指 2016 年 7 月 12 日

全体股东、原股东 指 于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华

远地产股东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华远地产股东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元 指 人民币元

精确算法 指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

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

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股的部分(尾数保

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

(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

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一、发行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7 月 12 日(T 日)下午上交

所收市后华远地产总股本 1,817,661,006 股为基数,每 10 股配售 3 股,可配售股份总

额为 545,298,301 股。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目前在建的“北京华远华中心(原北京门头沟项目)”、“北

京西红门”、“西安华远锦悦二期”等 3 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 3.36 元/股。

6、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华远地产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承

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认配的股份。

7、发行对象:截止 2016 年 7 月 12 日(T 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远地产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交易所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16 年 7 月 8 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

T-2 日 正常交易

(T-2 日) 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2016 年 7 月 11 日

T-1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1 日)

2016 年 7 月 12 日

T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 日)

2016 年 7 月 13 日-2016 年

T+1 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7 月 19 日

至 T+5 日 配股提示公告(5 次)

(T+1 日至 T+5 日)

全天停牌

2016 年 7 月 20 日 获取保荐机构清算数据

T+6 日

(T+6 日) 发行成功,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2016 年 7 月 21 日

T+7 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 正常交易

(T+7 日)

的恢复交易日及退款日

注 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发行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6 年 7 月 13 日(T+1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19 日(T+5 日)的上交所正常交

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

托管券商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743”,配股简称为

“华远配股”,配股价格 3.36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

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投资者仔细查看“华

远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

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华远地产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T+7 日)在《中国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华远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认购承

诺情况、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

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华远地产股票将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T+7 日)进行除权交

易;如发行人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如代销

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 70%的,本次发行失败,则华远

地产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T+7 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

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返还配股对象,

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6 年 7 月 21 日(T+7 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

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

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16 年 7 月 20 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一)14:00-15:00 就本次发行在中

证网(http://www.cs.com.cn/)进行网上路演。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华远地产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华远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后由上交所安排确定,届时将另

行公告。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秋艳

联系人:张全亮

电话:010-6803 6966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 6128、4826

特此公告。

发行人: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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