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65 股票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 2016-033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5.01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4.93 元/
股。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499,001,996 股(含 499,001,996
股)调整为不超过 507,099,391 股(含 507,099,391 股)。
一、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基本情况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
“高新地产”)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99,001,99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发行价格不低于 5.01
元/股,具体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天地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已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的批复。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二、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64,122,5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共计派发
人民币 69,129,801.68 元。
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1),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22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16 年 6 月 23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6 年 6 月 23 日。目前上述利
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三、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规定,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
上限调整如下: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含税)】/(1+每股
送股或转增股本数)=(5.01 元/股-0.08 元/股)/1=4.93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由不低于 5.01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4.93 元/股,最
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
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含发行费用)/调整后的发行
底价=2,500,000,000 元÷4.93 元/股=507,099,391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499,001,996 股(含 499,001,996
股)调整为不超过 507,099,391 股(含 507,099,391 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控股股东高新地产
将按照调整后发行数量的 10%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
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