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控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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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岭南控股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6-036 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因拟收购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优质旅游产业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 000524)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开市起停

牌。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

告》(公告号:2016-011),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12),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发布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14),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

2016-018),于 2016 年 5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

继续停牌公告》(公告号:2016-019),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发布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20),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21),

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

号:2016-022),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的公告》(公告号:2016-023),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24),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

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16-026),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

2016-031),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

告》(公告号:2016-033),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

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号:2016-035)。

截至目前,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优质旅游产业资产。

(二)交易对手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

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

(三)交易具体情况

我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标的资产,并向包括

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的特定投

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交易将不导致我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

交易涉及的标的范围、具体交易对价、发行股份数量、现金支付数量

及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重大资

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自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重大资

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岭南集团就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等事项进

行积极地协商沟通。

(二)我公司拟聘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财务

顾问,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重组的审计

机构,拟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服务机构。

公司积极配合上述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工

作。目前,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尚未完成。

(三)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岭南集团签订了重组框架协议。

(四)本次重组拟涉及的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了职工代表大会审

议程序。

(五)我公司与控股股东岭南集团积极开展与国资监管部门的前

置沟通工作,目前本次重组事项尚需经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批。

(六)2016 年 7 月 4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我公司股

票继续停牌,我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 6 个月内,即在 2016 年 10

月 5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并申请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本公司股

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我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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