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073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78,351,66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4.47%)的控股
股东林福椿、林文洪计划在 2016 年 7 月 13 日—2017 年 1 月 12 日(在此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72,4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94%)。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收
到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洪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以下简称
“林氏家族”)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52,114,228 股,占公司总股本
728,727,553 股的 34.6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备注
林福椿 101,079,002 13.87 林福椿与林文昌、林文
林文智 38,036,118 5.22 洪、林文智是父子关
林文昌 35,726,442 4.90 系,四人存在关联关
林文洪 22,439,056 3.08 系;闻舟实业股东为单
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54,833,610 7.52 一股东林文洪,与林氏
合计 252,114,228 34.60 家族存在关联关系。
注:林文洪先生持有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洪
2、减持原因:支付上市公司传统主业资产剥离的交易价款;偿还前期支付
给上市公司各款项的借款;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若有资金需求,可提供财务资助。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即持有的股份
4、减持期间:2016 年 7 月 13 日—2017 年 1 月 12 日(不超过 6 个月,在此
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价格区间:不低于 12 元/股
7、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林福椿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5,607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7.69%;
林文洪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1,64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25%;
以上合计拟减持不超过 7,247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9.94%。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控股股东林氏家族相关承诺情况如下表:
承诺履
序号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行情况
严格履
1 关于信息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长期
行承诺
严格履
2 关于无违法行为的承诺 长期
行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交易(并购
林福椿
重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中取得的本次
发行的 4,500 万股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 2015-4-1 至 严 格 履
3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 2018-3-31 行承诺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
行。
林福椿 2014 年至 严格履
4 关于公司业绩的承诺
林文昌 2016 年 行承诺
林文洪 本次交易(并购重组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014-12-31 严格履
5
林文智 前已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交易 至 行承诺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 2015-12-30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执行。
严格履
6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长期
行承诺
严格履
7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长期
行承诺
关于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 严格履
8 长期
承诺 行承诺
公司股票复牌后,在股价低于 12.00 元/
在履行
9 股,将择机持续增持公司股份,预计合 长期
期内
计增持总金额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根据福建证监局《关于维护上市公司股
价稳定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发〔2015〕
2015-7-9 至 严 格 履
10 153 号)的相关规定,一致承诺六个月内
2016-1-8 行承诺
(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6 年 1 月 8
日)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
持有股份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
林文昌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严格履
11 任职期间
林文智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行承诺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止本公告日,林氏家族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落实<上市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做出的预披露信息。
2、林氏家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
持计划。
3、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4、公司将督促林氏家族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
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林福椿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林文洪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