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16-040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21日、6月29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更正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7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6日
15:00至2016年7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31号国家数字内容
产业园二楼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 337,941,402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12 人,出席股东代表所持(代表)股份 208,613,3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61.7306%。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5 人,出席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 206,991,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250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公司股份 1,621,832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47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参股子公司贵阳叁玖互联网医疗有限公司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86,105,73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865%;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公司股东王伟先生(持有 122,496,000
股)因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1,610,232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48%;反
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1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肖一律师、宋勇鹏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
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
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