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拓: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6-05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期权数量、行权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期权数量、

行权价格的公告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本次调整情况

1、离职调整

由于原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鲁露等 3 人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符合授予条件,

所对应的 5.85 万份期权不再授予。经过此次调整后,2016 年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原来的 1320 万份调整为 1314.15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264

人调整为 261 人,其它不变。

2、权益分派调整

由于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九节的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的调整方法为:Q=Q0

×(1+n); P=(P0-V)÷(1+n)。其中,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数量为:1314.15 万份×(1+0.3)=1708.395 万份;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为:10.81/(1+0.3)=8.32 元。

调整后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130 万份×(1+0.3)=169 万份。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认真核实,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是

依据《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的,符合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股票期权数量、行权

价格的调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调整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

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

整事项。

调整后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期权数量、行权价格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要求,不

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因部分激励计划人员离职而进行的激

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同意本次因2015年度权益分派而进行的股票

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英飞拓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

录3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8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英飞拓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