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6—040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6 月 27 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及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德群主持,应参加会议董
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经董事会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及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事宜。符合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有 27 人,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86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5103%。
本次解锁事宜需在公司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锁,届时将另行公告。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的相关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权限,无需再
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详见 2016 年 7 月 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限制性
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锁期可解锁的公告》详见 2016 年 7 月 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长刘德群先生、董事刘晓庆女士、徐玉岩先生、宋晓辉先生系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
行了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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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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