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沃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距离
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1,50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
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0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7月15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0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赵云、张震坤
咨询电话:021-64093206
传真电话:021-6409320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