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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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6-059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此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7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7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7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杨建平、许惠芬、无锡惠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杨建林、杨珂、杨婷钰承诺本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即 14.73 元,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

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在 2015 年 7 月 9 日实施完成了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并对上述人员

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9.75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人员在承诺履行期

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9.65 元。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 2020 号

咨询联系人:汪崇标 陶雷

咨询电话:0510-85183412

传真电话:0510-8518341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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