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6-04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98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
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涉及事项予以落
实,由于本次涉及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和补充完善;
同时,本次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报告已过有效期(审计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需要进行补充更新。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
工作,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申请
延期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前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尚
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