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向合康动力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20,000 万元,资金
使用费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结算,定价公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控股
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支出,且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
风险和财务风险。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人民币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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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宋进军
王震坡
王世海
2016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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