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
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已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涉及该事项的
有关资料,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我们参与了对诺丁山公司及其名下计算机软件产业园项目的调研并查
阅了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通过收购诺丁山公司 51%股权参与计算机软件产
业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将增加公司二级开发的项目储备,有助于扩大公司行业影
响力和品牌效应,为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发展机会。
综上,计算机软件产业园项目建设地点地理位置优越,公司通过收购诺丁山
公司 51%股权参与计算机软件园项目开发建设事项符合北京市产业政策,我们同
意天瑞置业收购诺丁山公司 51%股权事项。
(本页无正义,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 立董 事
李金通
201 6年 7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