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沈阳合金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程序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
成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