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回复公告的更正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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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7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

询函》回复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华

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9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中的相关要求,江苏华西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

及回复,并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及相关中介

机构对《重组问询函》的核查意见等相关文件。

经复核,上述公告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中涉及的“截至重组报告

书签署日稠州银行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内容出现个别笔误,现

进行更正公告如下:

公告原描述为:

持有稠州银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类型 上一级股东

行股份比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东宇物

1 (自然人控股或私 何兰生、何晓成 8.07%

流有限公司

营性质企业控股)

义乌市兰生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4 工贸有限公 (自然人控股或私 何兰生、何晓成 5.04%

司 营性质企业控股)

现更正为:

持有稠州银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类型 上一级股东

行股份比例

私营有限责任公

浙江东宇物 司(自然人控股或 龚成浩、刘英泽、傅根高、朱德

1 流有限公司 私 营 性 质 企 业 控 奇 8.07%

股)

私营有限责任公

义乌市兰生

司(自然人控股或

4 工贸有限公 何兰升、何晓成 5.04%

私营性质企业控

股)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

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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