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方案情况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刊登在 2016 年 5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3、本次利润分配距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公司最

新总股本 1,339,996,49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54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

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6 元,权益登记日后

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339,996,498 股,由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分红后总股本为 1,339,996,498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7 月 1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3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 06*****987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3 00*****646 张杏娟

4 01*****579 丁欣欣

5 01*****924 张伟良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7 月 4 日至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帐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1、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 299 号冠盛大厦

2、咨询联系人:任锋、屈鑫

3、咨询电话:0571-89880808

4、传真电话:0571-8988080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2、公司三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六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亚厦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