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6 17: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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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的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7 月 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7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1.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5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6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 26 号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景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0,81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722%。其中:

1.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110,3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410%;

1.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49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30,00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

2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30,00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30,00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敖华芳律师、王永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6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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