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6-06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
东方国信,代码:300166)自 2016 年 6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3)。公
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4),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2016 年 7 月 1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8、2016-060)。
公司原承诺争取在 2016 年 7 月 7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草案),现由于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及完善,预计公司
不能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 1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现有股东李轶强、刘文楠、尹江玲、史雪丹、北京锐思海融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常州蜂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无关联第三方。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方式将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
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李轶强、刘文楠、尹江玲、史雪
丹、北京锐思海融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常州蜂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的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大数据业务的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四)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交易日(2016 年 6 月 7 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管连平 111,231,123 人民币普通股
2 霍卫平 81,353,733 人民币普通股
3 陈益玲 18,184,275 人民币普通股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743,820 人民币普通股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 1 人民币普通股
5
号 15,734,265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华融国 人民币普通股
6 际信托-盛世景定增基金权益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5,734,265
7 章祺 12,602,964 人民币普通股
8 新余仁邦翰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46,50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人民币普通股
9 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8,643,974
10 邢洪海 8,390,491 人民币普通股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管连平 27,807,782 人民币普通股
2 霍卫平 20,338,434 人民币普通股
3 陈益玲 9,092,137 人民币普通股
4 新余仁邦翰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46,50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人民币普通股
5 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8,643,974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混 人民币普通股
6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542,1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人民币普通股
7
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6,611,522
基金
8 章祺 6,301,482 人民币普通股
9 新余仁邦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959,81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人民币普通股
10 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5,696,207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根据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进度报送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会同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论证及协商;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
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该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
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 1 个月内完成。为确
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故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期复
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
作。
四、后续工作及预计复牌时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
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16 年
7 月 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争取最晚将于 2016 年 8 月 7 日前按《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预计未能在停牌后 2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但拟继续推进,公司将召
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如公司预计未能在停牌后 3 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
并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等相关事项,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 3 个月内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与有关各方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
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
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