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苏州文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收到公司股东苏州文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文景”)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文景于 2016 年 7 月 5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了公司股份 160.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 %。
本次减持前,苏州文景持有公司股份 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2%。截
止本公告日,苏州文景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
冻结等情况。
本次减持后,苏州文景持有公司股份 439.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
不再属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 东 名 减 持 方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称 式
苏州文 大宗交 2016.7.5 35.75 1608800 1.83
景 易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 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比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例(%)
苏 州 合 计 持 有 股 份 6000000 6.82 4391200 4.99
文景 数
其中:无限售条 6000000 6.82 4391200 4.99
件股数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数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2、苏州文景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
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 2016 年 6 月 13 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为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 80%。减持公司股份时,将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或二级市场交易实现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股 5%以下时除
外。
本次减持事项系根据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计划实施的,与此前已披露的
意向、承诺一致,本次减持价格不存在违反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苏州文
景不再属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