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114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科技”、“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已于 2015 年 3 月完成。公司聘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担
任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的
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聘请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
盛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与国盛证券签订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盛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
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与华创证券终止了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协议,华创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盛证券完成,且国盛证券已指派余
哲先生、周宁先生担任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
鉴于上述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原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
终止,公司将与国盛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
议主体内容不变(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15 年 3 月 17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2)。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