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高速”)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省
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粤高速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
态度,在仔细审阅了《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后,经审
慎分析,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粤高速董事会本次换届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我们审阅了新一届董事候选人的情况介绍,基于独立立场判断,我们认
为:
1、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2、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
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
唐清泉 王璞 冯科 萧端
2016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