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诚信、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 及相关鉴证报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澳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澳润信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此次澳润信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
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澳润信息使用募集资金 427.1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朱 谦
俞丽辉
周新宏
2016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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