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股票代码:600987 编号:临 2016-025
债券简称:11 航民 02 债券代码:12227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7 日披露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
民集团)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
●航民集团于 2015 年 7 月 6 日、8 日、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
统 共 增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4,949,053 股 , 增 持 后 航 民 集 团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209,000,03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2.90%。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
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016 年 7 月 5 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航民集团的通知,航民集团增持本
公司计划实施已满 12 个月,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增持前,航
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204,050,98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2.1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当时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航民集
团拟自 2015 年 7 月 6 日首次增持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的 2%。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7 月 7 日公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航民集团先后于 2015 年 7 月 6 日、8 日、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4,949,05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78%。截止 2016
年 7 月 5 日,航民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至此,航民集团共
持有本公司股份 209,000,036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2.90%。
四、承诺情况
航民集团确认,在上述增持期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
引》的行为,按照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航民集团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五、律师的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关于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