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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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码:2016-04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回购价格为 2.68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1,139,687,712 股。

2.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00,000 股,涉及股权

激励对象 1 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联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2015 年 6 月 3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华联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5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1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分别对此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 8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

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2,144,000.00 元,并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大华验字【2016】00626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从 1,140,487,712 股减至 1,139,687,712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

执行。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140,487,712 股 减 少 至

1,139,687,712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 比例 增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607,500 1.46% -800,000 15,807,500 1.39%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600,000 1.46% -800,000 15,800,000 1.39%

高管锁定股 7,500 0.00% 7,5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3,880,212 98.54% 1,123,880,212 98.61%

人民币普通股 1,123,880,212 98.54% 1,123,880,212 98.61%

三、股份总数 1,140,487,712 100% -800,000 1,139,687,712 100%

四、修改公司《章程》事项

2

根据201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公司将在相关授权范围内办理公

司《章程》修改事宜,包括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

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0626 号

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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