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新增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涂振连、赵阿平、单
少芳针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
1、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提名已征得各董事候选人同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审议的拟任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
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关于新增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定价公允、履行的程序完备,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有积极的影响。本次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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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
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涂振连、赵阿平、单少芳
2016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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