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 2016—049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会决议公告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河南平高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7)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对外披露的决议公告、独
立意见为草拟的初稿,未将最终审定稿提交指定媒体披露,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
下:
一、决议公告内容
原内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 2016 年 7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八人,实到魏光林、李文
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徐国政、王天也、李涛八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更正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并于 2016 年 7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八人,实到任伟理、
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徐国政、王天也、李涛八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意见内容
1、独立意见名称
原内容:“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现更正为:“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2、独立意见正文内容
原内容:“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 2016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变更公司董事
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现更正为:“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 2016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
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增补公司董
事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于我们工作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6 日